[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185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建〔2023〕56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185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建〔2023〕56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3 |
丰都县财政局丰都县交通局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公路事务中心:
为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进度,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31号)以及《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建〔2023〕98号),结合县交通局《关于收回并重新下达部分中央衔接资金和车购税资金计划的函》(丰交函〔2023〕185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和车购税补助资金920万元调整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1)。
年终决算支出功能科目列支:“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部门支出经济科目列报:“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的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同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该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23年中央衔接资金调整分配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
丰都县交通局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6日 |
(此件公开发布)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