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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263 [ 发文字号 ] 丰交函〔2022〕241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263
[ 发文字号 ] 丰交函〔2022〕241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发布日期 ] 2022-07-25

丰都县交通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复函

何久华代表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是我们的共同目标。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新能源充(换)电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建议》(第1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拥有新能源车辆246辆,其中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车123辆、公交车30辆、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93辆;拥有公交车共有92辆,预计今年年底前更换新能源公交车60辆,2023年底前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全县拥有巡游出租汽车232辆,今年6月开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使用期和巡游出租汽车车辆使用期到期后,分批更换为新能源巡游出租车。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分批推进原则,加大协调力度,大力推进新能源客运车辆普及工作,分年度更新新能源客运车辆。

此复函已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审核,局班子扩大会评审通过,易文颀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丰都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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