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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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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督查情况的报告

丰都县财政局

关于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督查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利用效率,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1〕78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财办〔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丰都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县2020-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同时延伸重点督查了部分单位2022年一季度国有资产管理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单位自查阶段。2021年10月,全县各乡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就制度建设、机构人员、账务处理、资产配置、资产处置、出租出借、信息系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11月底,共计103个县级部门、30个乡镇(街道)报送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自查表。

(二)重点检查阶段。2021年12月,根据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报送情况和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情况,我局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4个乡镇(仙女湖镇、双路镇、兴义镇、湛普镇)和8个县级部门(县委党校、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社会保障事务中心)进行了重点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听取单位领导汇报;查看单位制度、有关凭证和台账;实地查看资产的使用状况及经营性资产情况;查看单位资产购置、处置的入账、下账、残值缴纳等情况;收集单位经营性资产相关资料;查看单位公共基础设施清理入账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并报送整改情况说明。

(三)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阶段。2022年3月,我局对18个部门、乡镇进行了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改督查。点对点出具了问题整改书面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即行整改,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本次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及时到位,并接受抽检复查。对检查整改中发现的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违规违纪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二、工作成效

(一)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顶层设计。我县于2020-2021年度先后印发了《丰都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0〕110号)、转发了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丰都财政发〔2021〕27号)、《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1〕88号)、《丰都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1〕69号)等文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管理制度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

(二)管理机构职责较明确。全县各单位有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机构和人员,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能职责,不断整合强化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

(三)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立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提升了资产管理效率。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各单位按时报送资产月报和年报,基本做到资产年报和财务年报固定资产额、财务决算一致,实现了资产的动态管理。

(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标准。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车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购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标准,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单位资产购置、保管、申领、使用、报废处置审批制度,未规范资产购置审批流程,资产管理人员缺位,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和空缺。

(二)资产管理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意识较为淡薄,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现象。一是对于车辆的使用管理不善,单位对车辆使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使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淡薄,存在未达到报废处置条件,车辆损坏闲置等现象。二是部分国有资产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房屋资产权属不清,存在资产权属不清管理责任不明的现象。三是部分单位办公场所更换,但原办公场所房屋、办公设备等资产并未按要求及时进行资产移交管理,管理缺乏连续性,存在国有资产失管的现象。

(三)资产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资产管理人员大多为兼任,变动频繁, 对于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掌握不准,信息系统操作不精,资产管理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个别行政事业单位未将应集中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全部移交丰都县兴丰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资产经营收入水平不高、效益低下。

(五)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一是部分单位多年以来,未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对单位的资产存量、现状掌握不清,去向不明,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二是部分单位资产处置申报审批后,不及时、据实将报废资产按相关规定送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处理并交纳残值,存在回收资产与审批资产不符的现象。三是部分单位购置、接受无偿划转资产后,不及时记入财务账和固定资产账;不及时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同步申报审批,存在隔年度甚至跨年度申报的现象。

(六)公共基础设施入账不及时。部分单位未及时对公共基础设施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入账,在建工程不及时转固,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

(一)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财政部35号令、3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按《丰都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丰都府办发〔2015〕3号)、《丰都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丰都财政发〔2020〕110号)和《丰都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丰都财政发〔2021〕69号)有关要求,及时完善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夯实制度基础,并抓好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

(二)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全县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责任以及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要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强化对资产管理的责任担当意识,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三)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召开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会,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进行全面的讲解与说明,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移交丰都县兴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中统一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管理体制,提高资产效益。

(五)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一是要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单位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建立健全单位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账实、账卡、帐帐、账表相符。二是要按照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资产购置、处置申报审批账务处理等流程。三是妥善解决部分单位资产权属不清的问题,要深入调研,划清责任,分类处理,做到责任明确、实物清楚、数据准确、处理恰当,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规范资产权属管理。

(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入账工作。要切实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责任由谁入账”的要求,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确保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做到账实相符。

丰都县财政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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