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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73P/2026-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9 [ 发布日期 ] 2026-02-0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73P/2026-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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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9
[ 发布日期 ] 2026-02-09

丰都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核心,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4次,研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解决统计执法、普法宣传等关键问题。

(二)深化学习教育,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专题学习6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研讨交流,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全员业务培训。在各专业统计培训会上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6期,覆盖全县各乡镇统计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及“四上”企业统计员,重点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累计培训300余人次,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统计法律知识;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统计督导检查工作,开展送统计法律法规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以及组织开展街头宣传2次,免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依托县融媒体中心丰都发布“统统都知道”专栏推送统计法治微视频、普法漫画,扩大宣传覆盖面。四是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在2025年县域经济发展统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新提拔县管副职领导干部培训班等3个班次中,开设《解读统计法律法规》《诚信诚实依法统计》《解读工业统计》等9个专题讲座;邀请国家统计局重庆市执法总队执法专家到县委党校为青干班和新提拔副职培训班学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共计200多人次接受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统计法治监督。2025年开展统计双随机、联合双随机检查单位2家。开展数据质量核查410次,其中凭证核查106次、现场核查89次、线上平台核查215次。通过执法检查向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提升了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四)聘请法律顾问并参与依法行政。我局聘请了天宇三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谊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统计有关事项。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带头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主持研究统计法治工作5次,将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述职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履行统计职责,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普法宣传,开展“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增强统计对象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和司法监督。通过以上率下,切实将法治理念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现有执法人员数量与监管任务量不相匹配,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干部职工自主性学习法治意识淡薄。由于平时工作任务重,降低学习要求,对法治学习出现慵懒现象。

(三)法治工作创新性不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开展法治建设的能力有待提高,智慧法治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丰都县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升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要点内容同促进同考核同奖惩;坚持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班子集中学法与自学相结合。

(二)认真抓好普法宣传。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宣传日等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在社区、学校、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普法宣传,通过传统广告媒体、融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媒介推出新颖、图文并茂的统计法治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三)切实开展法治培训。利用年报会、专业培训会、党校主体班等宣讲统计法律知识,对镇乡街统计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等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四)切实开展统计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建设领域、商贸、工业、服务业等专业的监督检查。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和高效廉洁原则。

(五)坚持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统计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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