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059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文〔2021〕6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059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文〔2021〕6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丰都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建设法治政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有关会议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到法治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突出重点任务,全力建设法治政府。

(二)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县政府党组会先后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放管服”会议精神等内容。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情况。主要领导带头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分析案件情况,部署诉讼有关工作。形成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局面。

(三)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重要组成部分,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压紧压实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责任,做到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二、依法开展疫情防控,促进复工复产

(一)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决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公开信》、《疫情防控“十不得”法律提示书》,全面规范办公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及文化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和措施,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疫情传播。

(二)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宣传。印发“万众一心,战疫必胜”疫情防控系列宣传海报、《“助企抗疫•法律同行”服务指南》、《疫情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及政策问答》等疫情防控宣传资料1万余份,整合“重庆丰都”、“丰都普法”、“平安丰都”、“看丰都”、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推送《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利用“村村通”、应急广播播放《“疫”起学法》、《“渝”你说法》等微广播剧,强化群众依法防控意识,推动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觉履行属事责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组织相关人员督促检查复工复产重点单位(不含学校、医院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430余家,特别是对20人以上的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是否贯彻落实《9条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现场全覆盖检查,成功打赢了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一是精简审批。累计承接中市下放事项117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0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现了81%的行政许可事项立即办理、97%的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可办、99.5%的行政许可事项零跑动;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办结时限已由21.65天压缩至1.27天,压缩率达94%以上。二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和涉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三是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平均办理时限从20天缩减为1天,全程网办率达97%,即办件率达73%。取消环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作为审批或核准条件,已开展区域整体评价等条件范围内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项目开工审批最快15天完成手续办理。

(二)加强放管结合,努力促进市场公平。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和限制类清单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违规设立其他行政许可事项、违规设置隐性门槛。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今年以来,共计对应取消县级行政许可事项4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发布了《丰都县2020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丰都县2020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乡镇版)》。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在丰都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并按照检查事项清单开展了联合检查。2020年企业登记信息公示3万余条,食品许可、药品许可、医疗器械许可、特种设备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公示826条。四是稳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在信用中国(重庆丰都)平台归集行政许可数据2165条、行政处罚数据905条,通过联合奖惩子系统查询7892条、触发399条、反馈58条,累计在库黑名单主体674条,归集信用承诺3370份,115家企业减免保证金缴纳共计3429.5万元。

(三)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融合线上线下审批服务大厅建设。整合提升线下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施“一窗综办”改革,县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综合岗位受理人员,从根本上实现受理与审查、审批分离,有效提高了事项办理时效。2020年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3556件,办结13209件,办结率97.44%;“好差评”系统归集评价数据11888条,其中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11883条,满意率高达99.96%。二是注重精准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市场经营、招投标等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推出“我要开超市”等72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集成服务,办水、办电、办气最快分别2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14个工作日便可完成。清理发布“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出生、生存、学位等46个公证事项实现即时办理。三是引导良性互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印发《丰都县服务企业十项举措》,整肃干部作风,开展政府工程项目尾款清理支付,及时兑现招商项目优惠政策,维护政府信誉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完善《丰都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丰都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管理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

(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前,本单位法规科室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县政府法律顾问、县司法局固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法律风险防范作用。

(三)狠抓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采取日常督查、定期通报和限期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项目进行跟踪督办。通过发督办通知、编发《重要事项督办专报》等方式督查各实施单位将重大行政决策落到实处。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全部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审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固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确保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下做出科学决策。2020年,共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议案3件、建议219件,代表议案办理满意率达94.98%,共办理县政协交办提案171件,满意率达100%。

(二)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源开发等事项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2020年完成计划审计项目23个,审计(调查)查出主要问题资金340568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03个;增收节支金额14447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7236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300万元,审计后挽回损失6911万元);移送处理事项11件,涉及人员4人,涉及金额4921万元。 

(三)积极推行群众监督。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重大项目批准、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信息,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切实保障群众对行政决策的监督,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通知》(丰都司法发〔2020〕5号),明确以县政府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制发的涉及疫情文件,印发前起草单位经本单位法规科室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印发实施;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须经本单位法规科室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并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

(二)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号)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清理工作的通知》(渝司发〔2020〕3号)要求,县司法局牵头对有关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汇总审核,经县政府审定,废止了《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2〕102号)等7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规范性文件2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2020年审查规范性文件26件、提出审查意见51条,审查协议53件次、提出审查意见109条,审查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文件159件、提出审查意见257条。2020年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

七、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完善执法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丰都司法发〔2020〕13号),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清单及可委托乡镇(街道)实施执法事项清单,规范委托行政执法行为,要求各执法单位将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分解明确到各内设职能部门落实,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确保执法事项不遗漏。

(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提升执法水平。对全县新从事行政执法、执法证过期以及从事法制审核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参训人数260人;对我县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我县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79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60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15个;同时对全县已经取得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对390名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依法注销资格。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公正执法。根据《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0号)规定,对全县2020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采取自查自评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案卷评查,县司法局对各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编号,随机抽取5件进行集中评查。经集中评查,发现问题28项,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要求予以整改,推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八、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强化复议案件办理。一是建立行政复议公开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条件、程序和行政复议决定书,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参考模板,保障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二是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了行政复议窗口,接受行政复议咨询,代收行政复议申请,提高行政复议办理效率。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35件,办结31件,其中不予受理5件、撤回终止审理5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4件、维持16件,办理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33件、审结26件,驳回诉讼请求4件、驳回起诉12件,维持原判7件、撤销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件。

(二)认真办理行政应诉。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检察建议。2020年,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35件,以部门和乡镇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74件,败诉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6件。2020年全县一审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共5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计29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52%。办理司法建议5件。

(三)持续提高调解质量。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指派74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县33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62余件次。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基层调解委员会404个,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83名,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10场次,受训人数达600余人次,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3455件,调解成功3441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70件,预防纠纷338件。

总体上看,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较好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要求,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有的干部处理事务还是按照老思维老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决策程序需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及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可行论证运用不充分,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干部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少数单位执法人员不熟悉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和执法事项,在行政执法中仍然还存在执法不严谨、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当、程序不当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会、党校培训等方式和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形式,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编制法治政府五年规划、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完善、体系完备,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公共卫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普法活动,为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和增强全体市民法治观念营造浓厚氛围。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