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5-0004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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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7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政府办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对各类交易活动办理入市交易登记和受理相关业务,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报名,并组织实施各类交易活动;二是收集、存贮、公布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企业、科技和人才等方面信息,并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面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负责综合性评审专家库的维护;三是为监督部门、交易中介(代理)服务机构参与交易活动提供条件,负责交易过程的见证性监督;四是协助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交易规则,维护交易场内秩序;五是受招标人委托,依法代理相关招投标事项,并做好交易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管理;六是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内部监管,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七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人员、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建成市场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技术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对市场主体的实时信用管理;八是建立、运行和维护公共资源网络交易系统;九是承办县政府、县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包含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本单位编制14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现实有在职人数12名,退休3名,内设5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26万元,主要是根据县上的统一要求,新增了档案整理项目,所以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9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29万元,比2024年增加1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7万元,比2024年减少7.1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较去年减少2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02万元,比2024年增加18.44万元,主要是根据县上的统一要求,新增了档案整理项目,所以费用增加。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4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4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39.0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鲁竹卿 联系方式:023-7073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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