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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6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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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重庆市丰都县金融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丰都县金融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丰都县金融服务中心宗旨为促进金融行业发展提供服务。主要职责任务有负责宣传贯彻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协助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协助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二)机构设置。丰都县金融服务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金融科2个科室,由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全额事业编制为5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各科室设科长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不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81.17万元,支出总计281.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24万元、增长280.32%,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一个丰都县巨灾保险项目,项目金额205万元,该项目内容是代县政府购买了2019年全县85万人民的人身保险170万元和除贫困户外的所有农村房屋保险35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55万元,增长301.43%,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一个丰都县巨灾保险项目,项目金额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4万元,占1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7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7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6万元,增长282.39%,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一个丰都县巨灾保险项目,项目金额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6万元,占26%;项目支出207万元,占73.99%。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83.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形成小部分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1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3.12万元,增长313.18%。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一个丰都县巨灾保险项目,项目金额20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7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39万元,增长309.35%。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一个丰都县巨灾保险项目,项目金额2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36万元,增长348.74%。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了一个丰都县巨灾保险项目,项目金额205万元。二是政策性增资,人员工资上涨,部分基本支出经费由财政通过年中追加方式安排。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7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12万元,增长310.24%。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一个丰都县巨灾保险项目,项目金额2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13万元,增长349.9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了一个丰都县巨灾保险项目,项目金额205万元。二是政策性增资,人员工资上涨,部分基本支出经费由财政通过年中追加方式安排。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83.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形成小部分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4万元,占96.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45万元,增长414.73%,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了一个丰都县巨灾保险项目,项目金额205万元。二是政策性增资,人员工资上涨,部分基本支出经费由财政通过年中追加方式安排。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4万元,占1.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工资上涨,部分基本支出经费由财政通过年中追加方式安排。

(3)卫生健康支出2.82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工资上涨,部分基本支出经费由财政通过年中追加方式安排。

(4)住房保障支出2.31万元,占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工资基数上涨,部分基本支出经费由财政通过年中追加方式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万元,减少5.49%,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等支出列入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万元,增长76.43%,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等支出列入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统筹政府性基金开支,将2万元政府性基金用于我中心项目支出。本年支出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统筹政府性基金开支,将2万元政府性基金用于我中心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7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47.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公务车辆,所以未产生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年初预算4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金融监管局及农行市分行领导。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万元,下降88.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47.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于2018年立项,2018年完成了前期财评、公开招标、中标流程。2019年完成中标后合同审核、合同签字、对接拨付保险款项等流程,当前保险期间已结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我中心配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该项目招投标工作,协调县财政局完成该项目款项拨付工作;由县应急指挥中心收集统计全县保险理赔案件,协调解决保险理赔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顺利开展。2019年巨灾保险项目资金205万元,全部由县本级财政投入,资金到位率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丰都县巨灾保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5万元,执行数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全年接到上报人员保险案件0件,全年共接到农房保险案件理赔报案42件,已完成赔付19件,金额8.3万元;未决赔付23件,金额13万。涉及赔付金额合计21.3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全县10种人员保险及农村房屋保险进行了保障,对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情形,减轻政府救助压力等。本项目自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2019年巨灾保险由县财政支付保费205万元,保险赔付21.3万元,赔付率为11%。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县未发生较大自然灾害风险,无大额保险赔付案件发生,今后年度如继续采购该保险服务,可进一步优化参保险种和范围,适当降低相关保险费用招标金额。二是建议完善县巨灾保险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畅通报险、理赔渠道,增加赔付数量比率。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丰都县2019年巨灾保险

联系人及

电话

王海峡70700366

主管部门

丰都县政府办公室

预算单位

丰都县金融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205

0

205

205

100


年度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险合同中约定了10种人员保险和3类农房保险;每人每次赔偿限额15万元,每人每次医疗费用救助限额3万元;农房保险每户每次财产损失救助限额分别土坯房0.5万元、砖(石)木结构1万元、钢混、砖墙结构2万元。

2019年全年接到上报人员保险案件0件,全年共接到农房保险案件理赔报案42件,已完成赔付19件,金额8.3万元;未决赔付23件,金额13万。涉及赔付金额合计21.3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投入-数量指标-人数

万人

85

85


投入-数量指标-农房

万间

17.5

17.5


投入-数量指标-保费金额

万元

205

205


产出-效益指标-案件理赔受理率

百分比

100%

100%

理赔金额占保费额11%,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县未发生较大赔付案件。

产出-时效指标

2019年全年

2019年全年


满意度指标-满意率

百分比

95%

95%


其他说明

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该保险知晓率,做到有案应报必报,真正发挥保障稳定作用。

六、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70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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