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6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6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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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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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10-16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6 |
重庆市丰都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丰都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协助做好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宣传国有企业资产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县财政局(县国资办)指导下参与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协助县属国有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改革、重组等工作;协助国有企业资产的确认、登记、划转、交易、评估、处置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国有企业人员编制核定和薪酬管理,参与国有企业负责人考察、任免、奖惩等工作;协助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参与企业实施重大投(融)资、利润分配等事务性工作; 协助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等工作;协助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社会综治等工作;协助县属国有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干部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县国资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产权科和党建科;全额事业编制为1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各科设科长1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12月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本部门由丰都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更名为丰都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单位性质由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变更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本次机改,本部门未发生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1,039.97万元,支出总计11,039.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03.32万元、增长143.35%,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03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01.52万元,增长143.32%,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7.82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03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05.03万元,增长143.46%,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3.42万元,占1.75%;项目支出10,846.10万元,占98.2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78.60%,主要原因是列支了2018年度应发未发工资1.5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39.9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03.32万元,增长143.35%。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收支96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7.78万元,增长158.85%。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收入6350.75万元和县名山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收入9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80.05万元,增长866.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收入预算6350.75万元和县名山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收入预算92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81.28万元,增长159.06%。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6350.75万元和县名山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9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81.74万元,增长866.7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6350.75万元和县名山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92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78.60%,主要原因是列支了2018年度应发未发工资1.52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1.08万元,占70.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38.65万元,增长613.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回安排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107.75万元和县名山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923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60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健康疗养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43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4.4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1名,医保缴费减少。
(4)农林水支出2,243.00万元,占28.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3.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243.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15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8.80%,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1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万元,下降21.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25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3.74万元,增长112.77%,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收入3149.25万元。本年支出3,25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3.74万元,增长112.77%,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环卫集团注册资本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3149.2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82.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3万元,下降86.4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山东枣庄市国资委协调对口帮扶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82.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3万元,下降86.4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7.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万元,下降21.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部门未组织大型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1万元,下降95.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安排培训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11261.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8个项目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社会公众满意度均达95%以上,自评等级为优等级。
(二)绩效自评结果
央市国企三供一业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全年向涪陵港务集团移交在丰央市国企职工64户,移交率100%,减轻了在丰央市国企管理负担,受益对象满意度95%。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5万元,执行数为2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向涪陵港务集团移交64户,二是移交率为了100%,三是受益对象满意度95%。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央市国企三供一业项目 |
联系人 及电话 |
023-70738955 | |||||||||
主管部门 |
丰都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预算单位 |
丰都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25.25 |
25.25 |
100 |
|||||||||
年度总 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年移交央市在丰国有企业职工64户,移交率100% |
全年移交央市在丰国有企业职工64户,移交率10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项目成本 |
万元 |
≤25.25 |
25.25 |
|||||||||
移交户数 |
户 |
64 |
64 |
|||||||||
全年移交率 |
% |
100 |
100 |
|||||||||
减轻企业管理成本 |
减轻 |
减轻 |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95 |
95 |
|||||||||
其他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0738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