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0-001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0-02-0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0-001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0-02-06 |
关于实施丰都县疫情防控10项措施的通告
丰肺炎指发〔2020〕4号
丰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实施丰都县疫情防控10项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通告如下:
一、增强责任感。全县人民要以主人翁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严格封闭管理。全县所有村居、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县外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做好检查测温、居家观察等防控工作。
三、发热咳嗽早就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戴口罩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住宅楼单元、村组、小区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县外返丰必报告。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县外返丰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关停非保供场所。凡不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外卖全部关停,快递全部实行无接触配送。场镇取消赶场。
六、严禁聚会聚餐。“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参加人员及范围需提前报村、社区同意并备案。对举办或参加聚会聚餐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控制人员外出。做到不串门、不集聚、不打麻将扑克,外出必须戴口罩,勤洗手消毒。谈话、购物、排队、就餐至少保持1.5米距离。超市只提供日常生活保障物资,提倡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严管疫区人员。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丰上班前,必须自行居家观察14天后,视情况决定是否上班。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十、带头率先垂范。各级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丰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