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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611/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兴义府发〔2022〕3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发布日期 ] 2022-05-22
[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611/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兴义府发〔2022〕3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发布日期 ] 2022-05-22

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镇安全用电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如期实现“安全用电示范乡镇”创建目标,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兴义镇安全用电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丰都县兴义镇人民政府

2022510

(此件公开发布)


兴义镇安全用电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乡村振兴提供电力保障,根据丰都安办发〔2021〕30号文件及丰都安办发〔2022〕1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丰都县“安全用电示范乡镇”创建考评细则的要求,在镇辖区内开展安全用电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提升我镇安全用电整体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确保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不发生电气引发的深林火灾、农房火灾等事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基础建设

一是开展漏电保护装置安装工作,确保公用变压器总漏电保护器安装率及投运率达100%,农户户保安装率及投运率达95%以上。二是强化电力线路安全,10千伏线路跨鱼塘及房顶绝缘化率100%。三是配齐配套设备设施。镇及各村(居)配齐能满足办公自动化的通信、广播与计算机网络设施,设立居民安全用电培训场所,配套培训设施设备齐全,落实专人管理,满足培训和应急管理要求。四是配备1辆用于宣传、检查、简单、协调等工作的安全用电宣传车。

(二)做好宣传引导

在全镇辖区内广泛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各村居每月通过广播进行安全用电提醒不少于4次,组织电力专业人员每月通过进村社、进校园、进农户、进企业进行安全用电监督检查和宣传不少于1次,在恶劣气候或自然灾害出现时应坚持每天以广播、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全面提升群众电力安全的意识。

(三)强化协调配合

一是配合供电所做好树(房)线安全隐患清除的协调工作,并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村(居)应指定人员协助供电所对树(房)线安全隐患清除进行报备以及居民林权砍伐手续的办理,并协助对清砍的树竹残枝进行无害化处理,镇级部门、村居应加强区域内电力线路廊道下方建房植树及鱼塘开挖等手续的许可办理,严禁新栽种危害电网运行的树竹,严禁新建楼房或楼房改造导致对线路安全距离不足,对确需新(改、扩)建的,需通知供电所现场核实。二是开展“两违”协同治理工作。出现“两违”需整治应及时协调供电所依法合规采取规范化的停电措施,避免“两违”整治过程中涉及的电力线路存在触电危险,对于供电所采取“两违”举报函的方式进行举报的“两违”内容,各村居应及时进行现场核实处理。三是严防外力破坏。各村居对存在的人为破坏行为要立即制止或阻止,对存在危险的区域应及时疏散或隔离人群,并同步介入协调处理。因恶劣气候或自然灾害造成的电力设施破坏及存在的隐患各村居应发动群众第一时间收集情况并报高镇供电所开展抢修排危,同时协助供电公司做好应急抢险工作,配合做好防人身触电安全宣传及情况收集。

(四)组建“协管”队伍

各村居指定一名从事安全相关工作,有较强工作经验的村居干部作为安全用电“协管员”,“协管员”对区域内电力线路的安全巡视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每月应进行试跳检测一次。“协管员”应按供电所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用电知识专业培训;每季度向区域内村居民开展用电安全培训一次以上,培训覆盖率应到达90%以上。开展安全用电诊断工作,“协管员”接到区域内客户反映漏保跳闸家中无电的信息,应及时到户开展家电安全诊断,必要时联系供电所提供技术支持援助,对诊断属于表后漏电无法正常使用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以村居委名义向客户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客户尽快落实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安全用电示范乡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俊为组长,镇政府副镇长徐锋、高镇供电所所长彭正州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党群办、应急办、平安办、财政办、经发办、农服中心、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辖区16个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发办,由曾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管理制度

镇级建立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日常管理、安全用电“协管员”管理制度,各村(居)建立“自助管电小组”制度,严格制度执行。落实档案管理有专人进行,定期维护更新,涉及创建要求的档案分类分级管理,建立目录索引。

(三)强化总结考核

各村居定期组织专题会议,对辖区内季节性易引发的安全问题、农村居民用电安全问题以及乡村振兴用电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等事项进行针对性分析,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应对措施和整改提升措施。镇政府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居、单位部门进行约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单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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