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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09 [ 发文字号 ] 仙女湖府发〔2023〕46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09
[ 发文字号 ] 仙女湖府发〔2023〕46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最美农家”“最美院落”评选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丰都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最美农家”“最美院落”评选的通知》(丰农居组〔2023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最美农家”“最美院落”评选活动。结合我镇“百日攻坚”行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学深学透、用好用活浙江省“千万工程”经验,以落实“四千行动”为抓手,以提高农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评选“最美农家”“最美院落”为载体,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评选对象

镇各村(社区)及农户。

三、评选名额

(一)最美农家

以村(社区)为单位评选,每个村(社区)评选2户“最美农家”。

(二)最美院落

以村(社区)为单位评选,每个村(社区)都可向镇政府推荐1个“最美院落”,经上报及现场审核后的结果,再由镇政府推荐2个最美院落”上报至乡村振兴局。

四、评选标准

(一)最美农家

以单个农户家庭为单位,做到室内室外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家畜家禽圈养清洁卫生,柴草合理归堆存放,庭院周围无存量垃圾,田园菜园绿化美化;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参加志愿服务;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家庭和睦,诚实守信,摒弃陈规陋习,倡导移风易俗、不大操大办,群众口碑好,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二)最美院落

5户以上(含5户)在家农户形成的院落为单位,充分利用废弃石板、砖瓦、水缸等农具,对院落进行改造提升,达到院落环境整洁美观,院落内外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水平较高,能够展现乡村风貌和田园风光。院落内的房屋建筑牢固、安全、实用,具有鲜明的乡村特色,无残垣断壁;院落内的公共设施完善,能够满足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院落内的群众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能够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村规民约,推行院落长、保洁员等“院落制”自治管理,主动参加志愿服务;诚实守信,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摒弃陈规陋习,倡导移风易俗、不大操大办。在全村范围内示范带动力和影响力强。

五、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村(社区)推荐、乡镇审核和县级复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村(社区)推荐

20231113日前,各村(社区)按照“最美农家”“最美院落”的评选标准,组织群众在自评的基础上开展互评,每个村(社区)推荐3户“最美农家”、1个“最美院落”参加镇级审核评选。

(二)镇级审核

20231118日前,镇政府组织相关站办所对各村(社区)推荐的“最美农家”“最美院落”进行审核,按照评选标准和名额,推荐上报县级名单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县级复审

20231125日后,县乡村振兴局将组织专班对各镇级审核推荐的“最美农家”“最美院落”进行复审,并提出拟表扬名单,报请县人居环境办审定后,正式发文通报。

(四)表扬奖励

对评选为县级“最美农家”的农户按照500元/户奖励,“最美院落”按照2500元/个奖励,由县乡村振兴局统筹涉农整合资金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最美农家”“最美院落”评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评优选先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二)注重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最美农家”“最美院落”评选活动的意义和评选标准,营造浓厚氛围,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切实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严格评选程序

各村(社区)要按照评选方式和评选标准,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出的“最美农家”“最美院落”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弄虚作假和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

(四)注重材料报送

各村(社区)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丰都县仙女湖镇2023年度最美庭院推荐表(附件1)、丰都县仙女湖镇2023年度最美院落推荐表(附件2)、相关图片、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等资料,于1113日前报镇规环办。联系人:陈明路;联系电话:70639001邮箱:1297687992@qq.com

(五)强化监督检查

镇规环办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上报党委、政府进行严肃处理,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附件:1丰都县仙女湖镇2023年度“最美农家推荐表

        2.丰都县仙女湖镇2023年度最美院落推荐表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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