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上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事业建设;
(二)管理街道经济工作,制订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分步实施;
(三)负责搞好辖区内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搞好各单位和居民群众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区文化、民政司法和其他社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平安建设工作和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帮助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社委会自治管理能力;
(五)管理街道财政,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街道市场监管、税务、物价等工作;
(六)协助劳动、就业部门做好待业人员的管理、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及卫生保健工作;
(八)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地区稳定;
(九)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