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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037/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仁沙府发〔2023〕11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037/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仁沙府发〔2023〕11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沙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站办所:

《仁沙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丰都县仁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仁沙镇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按照《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4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镇级各站办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查找本辖区、本部门近年来“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各村(社区)、镇级各站办所要立即启动相关工作,认真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本辖区、本行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明确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

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仁沙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1. 组 长:陈祥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 副组长:代顾豪(副镇长)

3. 成 员: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民政办、镇平安办、镇规环办、镇财政办、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社保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教管中心、镇司法所、仁沙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

4.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镇政府工作目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办(以下简称镇燃管办),由代顾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傅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镇燃管办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镇工作方案,筹备全镇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镇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县、镇领导的指示批示以及镇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充分整合资源,广泛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镇级各站办所要按照《条例》规定,立即启动相关宣传工作,做到“广播有声音、街上有通告、村社有专栏”,实现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针对儿童被烟花爆竹炸伤烧伤易发多发的情况,突出加强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有序燃放。

1.2024年2月4日为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领导小组将组织各成员单位于镇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村(社区)、镇级各站办所要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2.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细化落实措施,组织协调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条例》《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相关内容,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 镇经发办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在2024年2月9日(除夕)和2月24日(元宵)分别向本镇用户发送公益提示短信,向进入本镇境内的手机用户发送禁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

4.镇教管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

5.镇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宾馆、商超、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的规定

6.各村(社区)、镇级各站办所要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各村(社区)告示栏,大喇叭、微信群等宣传媒介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

7. 各村(社区)、镇级各站办所要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村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严格全程监管,加强排查整治

1.源头管控方面。镇应急办要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出入库管理,落实流向登记制度,零售实名制和销售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限放、燃放区域内科学合理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明火。

2.安全监管方面。仁沙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密管控措施,严防运输安全事故。镇应急办要严查销售含药量超标、燃放无固定轨迹的“加特林”烟花,以及摔炮、砸炮、拉炮等危险性大、不符合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和我县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的行为;相关站办所和石盘滩社区、红庙子村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五、加大联动执法,严格依法查处

1.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仁沙派出所、镇应急办要以居民楼栋、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桥洞、田间苗圃窝棚、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区域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

2.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仁沙派出所要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要督促农客、公交客运车等交通工具拒载携带危险品乘客,防止非法携带。

3.严查线上线下非法销售。镇应急办要依法查处街面无证摊贩兜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仁沙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涉烟花爆竹网上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严防烟花爆竹通过网络渠道非法销售。

4.严查非法燃放。镇级各站办所和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大辖区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规劝和制止;对不听规劝、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六、严格管控看护,做好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限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仁沙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镇应急办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等级战备,确保遇到火情第一时间开展前期处置。镇民政办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镇规环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避开环境敏感点,制定减轻对空气质量影响的应对方案,建立事前预警研判、事中及时通报、事后复盘分析的工作机制,严控敏感点燃放,全力争取完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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