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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705/2025-00017 | [ 发文字号 ] | 南天湖府发〔2025〕18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705/2025-00017 |
[ 发文字号 ] | 南天湖府发〔2025〕18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0 |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天湖镇2025年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南天湖镇2025年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已经集体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天湖镇2025年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覆盖全体农村人口的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积极发展产业,实现稳定增收。按照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2025年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9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把到户产业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措施,增强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的动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在家发展产业的“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在县、乡、村社三级工作台账中),其主要包括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原低收入组脱贫人口中发展能力较弱、需强化帮扶的对象。
三、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可用于补贴“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等庭院经济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五、补助标准
在县级标准内分类制定产业补助标准,严禁简单发钱发物。每户每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代种代养代销等方式,带动整户无(弱)劳动力的发展产业,产业补助等收益由农户与带动主体按协议比例进行分配。
(一)传统种养殖业
1.粮油作物:种植水稻、玉米、小麦、土豆、红薯、油菜、大豆、花生等传统粮油作物按25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2.蔬菜作物:种植白菜、辣椒、南瓜、莲藕、榨菜、萝卜、藠头等露地蔬菜作物按2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3.大牲畜养殖:存栏猪按30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助;存栏牛、马(骡)按600元/头(匹)的标准进行补助;存栏羊按120元/只的标准进行补助。
4.小家禽、小牲畜养殖:鸡、鸭、鹅、鸽子、兔等存栏小家禽(牲畜),按25元/只的标准进行补助。
5.蜂:正在采蜜的蜂,按120元/箱(桶)的标准进行补助。
6.水产养殖:实测养殖面积0.5亩(含)以上,有种苗购买凭证为佳,按1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7.蚕:按200元/张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经济作物类
种植芍药、黄精、紫苏等中药材0.5亩(含)以上,按照2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种植柑橘、花椒、草莓、西瓜等经济作物1亩(含)以上,按照1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未列入的其他产业
未列入的其他产业参照上述各类标准执行。若产业已享受国家其他补贴(如烤烟),不得重复发放补贴。
六、实施流程
采取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经“农户申请、村级核实、包村工作组审查、村级验收、镇级复验、公开公示”等程序后兑现补助。
(一)农户申请。农户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意愿,填写《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交村(社区)备案;采取“代种代养”发展产业的农户,需同时提供《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南天湖镇到户产业代种代养协议》(附件7)以及村支两委与包村工作组共同研究的会议资料(记录、签到册、会议图片)。
(二)村级核实。收到农户申请后,村(社区)及时组织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社长等,组建村级核实组,逐户开展核实,并在《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核实审查表》(附件2)中对应栏内签字,同时收集核实照片一张。
(三)包村工作组审查。待村级核实后,立即联系镇包村工作组,由包村工作组逐户开展审查工作,主要审查内容为农户产业申请量是否与实际相符,并在《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核实审查表》(附件2)中对应栏内签字,同时收集审查照片一张。
(四)村级验收。村(社区)及时组织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等,组建村级验收组,逐户开展验收工作,并在《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验收表》(附件3)中对应栏内签字,同时收集验收照片一张。
(五)镇级复验。由包村领导任组长,包村工作组成员,组成镇级复验组,待村级验收后,逐户开展复验工作,并在《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验收表》(附件3)中对应栏内签字,同时收集复验照片一张。
(六)公开公示。镇级验收通过后,及时将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名单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或村(社区)内人口集中点、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模板详见附件4和附件4-1)。
(七)审核资料。在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社区)由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将资料拿到经发办,现场完成资料审核。
(八)兑现补助。资料审核无误后,由镇财政通过“一卡通”及时拨付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政策。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户做好宣传解释和指导服务,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积极发展产业,为稳定增收打下基础。
(二)压实工作责任。乡镇(街道)务必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在资金计划下达后按实施方案一卡通补助到户。不得在农户申请、项目验收、资金拨付过程中截留、挪用、骗取资金;不得对当年已享受补助政策的产业重复发放资金;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户发放补助资金。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严肃执纪问责。补助对象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补助资格、追回财政资金。相关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存在优亲厚友、瞒报虚报、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惩。
(四)规范档案资料。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参照档案目录(附件5),“一户一档”收集相关资料,建立资金补助台账(附件6农户需签字按手印),在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档案资料上报镇经发办。一是档案资料按申请表、核实验收表、村级核实照片、镇级验收照片的顺序进行整理,村级核实和镇级验收的图片要体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且相关人员与产业同框。二是附件4-1的补助资金名单中,经营产业的内容务必与补助金额相对应。三是因不按时上报资料、资料不合格等因素导致资料审核逾期,影响农户产业补助的发放,由各(社区)自行负责。
附件:1.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申请表
2.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核实审查表(后面需附录核
实、审查照片两张)
3.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验收表(后面需附录镇村
验收照片两张)
4. 村(社区)到户产业补助公示模板
5.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一户一档”目录
6.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台账
7.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代种代养协议
附件1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申请书
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我是 村村民 ,身份证号码: ,家庭成员 人,联系电话: 。因
,家庭收入较低。为提高今年收入,现种植(养殖或其他) ,特申请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 元,以便实现今年人均纯收入达标。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2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核实审查表
户主姓名 |
家庭 人口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家庭住址 |
申请情况 |
|||||||
村级核实情况 |
核实情况:
村(社区)两委干部: 驻村工作队: 村民代表: 社长:
核实日期: 年 月 日 | |||||||
包村工作组审查情况 |
审查情况:
包村领导: 包村工作组: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1
附录镇村核实审查照片两张
村级开展核实工作照片粘贴(一) |
包村工作组开展审查工作照片粘贴(二) |
附件3
南天湖镇2025年到户产业补助验收表
户主姓名 |
家庭 人口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家庭住址 |
申请情况 |
|||||||
村级验收情况 |
验收情况:
村(社区)两委干部: 驻村工作队: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 |||||||
镇级复验情况 |
复验情况:
包村领导: 包村工作组:
复验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1
附录镇村验收照片两张
村级验收工作照片粘贴(一) |
镇级复验工作照片粘贴(二) |
附件4
南天湖镇2025年 村(社区)到户产业补助名单公示
经过“农户申请—村级核实—镇级验收”等程序,全村共申请到产业补助资金 户,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10天)。
监督电话: xxxxxxxxxxxx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1
南天湖镇2025年 村(社区)到户产业
补助名单
序号 |
村(社区) |
村民 小组 |
户主 姓名 |
产业发展类别及规模 |
补助资金(元) |
备注 |
附件4-2
南天湖镇2025年度 村(社区)到户产业补助名单村级栏公示照片
到户产业补助名单村级栏公示照片粘贴(近) |
到户产业补助名单村级栏公示照片粘贴(远) |
附件5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一户一档”目录
1.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资金申请书(附件1)
2.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资金核实审查表(附件2)
3. 村级核实照片(能体现发展产业现状)
4. 包村工作组审查照片(实际发展产业的情况)
5. 镇级验收照片(实际发展产业的情况)
6. 村级公示图片(附件4-2近景、远景电子档)
7.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台账(附件6)
8.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代种代养协议原件(附件7)和会议记录
9. 镇级公示图片(镇级统一收集整理)
10. “一卡通”打款花名册(镇级统一收集整理)
附件6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台账
序号 |
村 (社区) |
村民小组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经营 产业 |
补助资金(元) |
农户 签字 |
附件7
到户产业代种代养协议
甲方(农业经营主体): 乙方(弱劳或无劳农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利用土地等闲置资源,帮助弱劳无劳农户增加收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种代养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种代养内容
代种代养内容:甲方为乙方代种(代养) 种植***亩,养殖***头 ,具体位置为 ,甲方负责相关的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相关监管工作。
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农产品 / 养殖产品收获、出栏 / 出塘后,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后,剩余收益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的比例进行分配。收益结算时间为农产品 / 养殖产品销售完成后的______日内,甲方应将乙方应得收益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收益结算后协议终止。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 盖章): 乙方(签字 /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