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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705/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南天湖府发〔2025〕18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7705/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南天湖府发〔2025〕18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天湖镇2025年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南天湖镇2025年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已经集体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2025610

(此件公开发布)

南天湖镇2025年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覆盖全体农村人口的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积极发展产业,实现稳定增收。按照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2025年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202598)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把到户产业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措施,增强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的动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在家发展产业的“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县、乡、村社三级工作台账),其主要包括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原低收入组脱贫人口中发展能力较弱、需强化帮扶的对象。

三、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可用于补贴“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等庭院经济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五、补助标准

在县级标准内分类制定产业补助标准,严禁简单发钱发物每户每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代种代养代销等方式,带动整户无(弱)劳动力的发展产业,产业补助等收益由农户与带动主体按协议比例进行分配。

(一)传统种养殖业

1.粮油作物:种植水稻、玉米、小麦、土豆、红薯、油菜、大豆、花生等传统粮油作物按250/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2.蔬菜作物:种植白菜辣椒、南瓜、莲藕、榨菜、萝卜、藠头等露地蔬菜作物按200/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3.大牲畜养殖:存栏猪按300/头的标准进行补助;存栏牛、马(骡)按600/(匹)的标准进行补助;存栏羊按120/的标准进行补助

4.小家禽、小牲畜养殖:鸡、鸭、鹅、鸽子、等存栏小家禽(牲畜,按25/只的标准进行补助

5.蜂:正在采蜜的蜂120/(桶)的标准进行补助

6.水产养殖:实测养殖面积0.5亩(含)以上有种苗购买凭证为佳,100/的标准进行补助。

7.蚕:200元/张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经济作物类

种植芍药、黄精、紫苏等中药材0.5亩(含)以上,按照200/亩的标准进行补助;种植柑橘、花椒、草莓、西瓜等经济作物1亩(含)以上,按照100/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未列入的其他产业

未列入的其他产业参照上述各类标准执行。若产业已享受国家其他补贴(如烤烟),不得重复发放补贴。

六、实施流程

采取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经“农户申请、村级核实包村工作组审查、村级验收、镇级复验公开公示”等程序后兑现补助。

(一)农户申请。农户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意愿,填写《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交村(社区)备案;采取“代种代养”发展产业的农户,需同时提供《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南天湖镇到户产业代种代养协议》(附件7)以及村支两委包村工作组共同研究的会议资料(记录、签到册、会议图片)

(二)村级核实。收到农户申请后,村(社区)及时组织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社长等,组建村级核实组,逐户开展核实,并在《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核实审查》(附件2)中对应栏内签字,同时收集核实照片一张

(三)包村工作组审查。村级核实后,立即联系镇包村工作组,由包村工作组逐户开展审查工作主要审查内容为农户产业申请量是否与实际相符,并在《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核实审查》(附件2)中对应栏内签字,同时收集审查照片一张

(四)村级验收。村(社区)及时组织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等,组建村级验收,逐户开展验收工作,并在《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验收表》(附件3)中对应栏内签字,同时收集验收照片一张

(五)镇级复验。由包村领导任组长,包村工作组成员,组成镇级复验组,待村级验收逐户开展复验工作,并在《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验收表》(附件3)中对应栏内签字,同时收集复验照片一张

(六)公开公示。镇级验收通过后,及时将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名单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或村(社区)内人口集中点、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模板详见附件4和附件4-1

审核资料。在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社区)由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将资料拿到经发办,现场完成资料审核。

(八)兑现补助。资料审核无误后,由镇财政通过“一卡通”及时拨付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政策。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户做好宣传解释和指导服务,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提低增收重点对象”积极发展产业,为稳定增收打下基础。

(二)压实工作责任。乡镇(街道)务必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资金计划下达后按实施方案一卡通补助到户。不得在农户申请、项目验收、资金拨付过程中截留、挪用、骗取资金;不得对当年已享受补助政策的产业重复发放资金;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户发放补助资金。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严肃执纪问责。补助对象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补助资格、追回财政资金。相关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存在优亲厚友、瞒报虚报、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惩。

(四)规范档案资料。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参照档案目录(附件5),“一户一档”收集相关资料,建立资金补助台账(附件6农户需签字按手印),在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档案资料上报镇经发办。一是档案资料按申请表、核实验收表、村级核实照片、镇级验收照片的顺序进行整理,村级核实和镇级验收的图片要体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且相关人员与产业同框。二是附件4-1补助资金名单中,经营产业的内容务必与补助金额相对应。三是因不按时上报资料、资料不合格等因素导致资料审核逾期,影响农户产业补助的发放,由各(社区)自行负责。

附件:1.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申请表

2.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核实审查(后面需附录核

实、审查照片两张)

3.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验收表(后面需附录镇村

验收照片两张)

4. 村(社区)到户产业补助公示模板

5.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一户一档”目录

6.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台账

7.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代种代养协议


附件1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申请书

南天湖镇人民政府:

我是        村村民       ,身份证号码:             ,家庭成员    人,联系电话:                。因         

             ,家庭收入较低。为提高今年收入,现种植(养殖或其他)                                ,特申请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     元,以便实现今年人均纯收入达标。

                                申请人:            

                                               


附件2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核实审查

户主姓名


家庭

人口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申请情况


村级核实情况

核实情况:

村(社区)两委干部:                 

驻村工作队:

村民代表:

社长:                  

核实日期:       年    月    日

包村工作组审查情况

审查情况:

包村领导:

包村工作组: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附录镇村核实审查照片两张

村级开展核实工作照片粘贴(一)

包村工作组开展审查工作照片粘贴(二)


附件3

南天湖镇2025年到户产业补助验收表

户主姓名


家庭

人口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申请情况


村级验收情况

验收情况:

村(社区)两委干部:                 

驻村工作队: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镇级复验情况

复验情况:

包村领导:

包村工作组:

复验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1

附录镇村验收照片两张

村级验收工作照片粘贴(一)

镇级复验工作照片粘贴(二)


附件4

南天湖镇2025       村(社区)到户产业补助名单公示

经过农户申请村级核实镇级验收等程序,全村共申请到产业补助资金     户,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        日至        日(10天)。

监督电话:  xxxxxxxxxxxx  

                     

                          村(居)委会(盖章)

                                        


附件4-1

南天湖镇2025        村(社区)到户产业

补助名单

序号

村(社区)

村民

小组

户主

姓名

产业发展类别及规模

补助资金(元)

备注

























































































































附件4-2

南天湖镇2025年度     村(社区)到户产业补助名单村级栏公示照片

到户产业补助名单村级栏公示照片粘贴(近)

到户产业补助名单村级栏公示照片粘贴(远)

附件5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一户一档”目录

1.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资金申请书(附件1

2.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资金核实审查表(附件2

3. 村级核实照片(能体现发展产业现状)

4. 包村工作组审查照片(实际发展产业的情况)

5. 镇级验收照片(实际发展产业的情况)

6. 村级公示图片(附件4-2近景、远景电子档)

7.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资金台账(附件6

8.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代种代养协议原件(附件7)和会议记录

9. 镇级公示图片(镇级统一收集整理)

10. “一卡通”打款花名册(镇级统一收集整理)


附件6

南天湖镇到户产业补助台账

序号

(社区)

村民小组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账号

经营

产业

补助资金(元)

农户

签字














































































































附件7

到户产业代种代养协议

甲方(农业经营主体)    乙方(弱劳无劳农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利用土地等闲置资源,帮助弱劳无劳农户增加收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种代养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种代养内容

代种代养内容:甲方为乙方代种(代养)  种植***亩,养殖***头                    具体位置为               甲方负责相关的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相关监管工作。

、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农产品 / 养殖产品收获、出栏 / 出塘后,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后,剩余收益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的比例进行分配。收益结算时间为农产品 / 养殖产品销售完成后的______日内,甲方应将乙方应得收益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收益结算后协议终止。

、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 盖章):          乙方(签字 /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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