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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948/2021-00093 [ 发文字号 ] 龙河府发〔2021〕13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948/2021-00093
[ 发文字号 ] 龙河府发〔2021〕13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当前,春耕生产已经启动,清明节即将到来,野外用火现象更加频繁,为切实进一步做好2021年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我镇进一步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早部署

春季历来是我镇森林火灾多发期,清明节即将到来,林区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生活用火将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近期,发现到处在林边烧荒、烧田埂,龙河镇已发生几起荒地起火,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投机心理和消极厌战情绪,认真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清明节和春季农村农民习惯重点时段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森林火灾防控目标的实现

(一)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预案

森林防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通过各村(居)主导推动、相关部门应急联动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防范的综合能力,确保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村(居)要把森林防火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调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对森林火灾防控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覆盖所有林区基层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村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增加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各村(居)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扑火队员。同时要认真分析本地防火形势,立即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好火灾源头管控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防火宣传教育是一项有效的基础工作,要提前开展并贯穿于森林防火的全过程。要针对清明节的特点,将宣传阵地延伸到墓地周边,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方式,预防和减少因不文明祭祀活动引发的森林火灾。要加强对林区内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与有关部门联动取缔非法宗教活动,消除林区内部的火灾隐患。各村要结合春季防火工作特点,利用会议、标语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主题鲜明的宣传森林防火的重大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火灾防范常识和违法用火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在林区主要路口书写防火标语,并以适当方式组织反面典型教育,通过对违法用火案例曝光,警示教育广大群众,努力做到防火知识家喻户晓,防火意识深入人心,防火氛围日益浓厚。

(三)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野外用火监管措施

1、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一是设立防火检查站。各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部位,特别是重点林区人员活动频繁、火灾多发地段、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二是安排专人值班,强化对进山作业、垦荒、放牧以及外来流动人员的检查和控制,严禁进山人员携带火种。三是要加强对祭祀中燃烧香烛、焚烧冥币、燃放鞭炮等民俗活动的管理,努力杜绝不文明祭祀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2、是加强野外巡查。在风大物燥的高火险天气,各村(社)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林区进行拉网式巡查,消除监管盲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3、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各村(社)要加强对辖区内的留守老人和儿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重点人群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对特殊人员摸底调查,落实监管责任人,严防此类人员引发森林火灾,避免造成意外伤亡事件。

(四)强化人员和物资保障,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1、落实人员保障。各村(居)要抓好本地区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应对本地区的森林火灾。

2、落实物资及经费保障。各村(居)至少要建立一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备足各种用于扑火的机械、装备、工具等物资,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确保应急之需。森林防火经费要统筹考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支付。

(五)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及时有效扑救森林火灾

1、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各村(居)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森林防火成员及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要全部开通,随时保持信息联络。各村(居)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特别要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天气条件、交通路线等要素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上报镇森林防火办的所有信息必须经村(居)主任核实确认。需要对媒体发布的火情信息必须通过镇宣传部门的审核,并通过正常渠道进行,严禁利用个人通讯工具发布火情信息。

2、科学组织火灾扑救。村(居)内发生森林火灾后,要做到边向上级报告边组织扑救,迅速组织各种机动力量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尽快扑灭明火。当火灾级别超过一般森林火灾时,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火情发展态势,适时启动镇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有序调动全镇力量参与扑救,力争迅速歼灭火患,把损失降到最低。当火灾蔓延态势超出本级控制能力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向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明火扑灭后,火场清理和看守由村(居)负责,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各村(居)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火灾扑救,减少群众现场围观,避免出现人员的意外伤亡。

3、严肃查处森林火灾事故。各(社)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相关部门对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要坚持从快从重从严的处理原则,有效打击纵火犯罪行为,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1、建立责任体系。各村(居)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社长是主要责任人,护林员是具体责任人,村(居)相关人员负有协同责任和义务。村(居)要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将监管范围内的每一个细节都要落实相应的工作人员,建立全覆盖的权责一体化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加强工作督查。镇防火办将会同纪委和政府督查室,对村(居)和部门在森林防火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职责不履行、任务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森林火灾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行为进行行政问责,对失职、渎职等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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