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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948/2025-0002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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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30 |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龙河政府第二行政楼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河政府第二行政楼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已由丰都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河政府第二行政楼装饰工程项目
2.2 项目地点:丰都县龙河镇二环路
2.3 工作内容:负责龙河镇政府第二行政楼维护消防安全,排除安全隐患,修缮房屋。
2.4 投资规模:最高限价30万元。
2.5 计划工期:1个月(与施工合同同步)。
2.6 招标范围:龙河政府第二行政楼装饰工程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上午09: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丰都县龙河镇政府办公楼112室张竹青处(电话023-70678079)获取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 地点为龙河镇政府办公楼112室张竹青处。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比选评分说明:
5.1 参加比选单位资质(满分1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得13分,二级资质得14分,一级资质得15分,否则不得分。(若未提供资质证书,只提供营业执照的按照三级资质得分。)
5.2 参加比选单位信誉度(满分5):进入“丰都县国有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库”的加5分,能够提供本项目同类型工程合同证明的加5分,不能提供的不加分。(以提供的复印件为准)
5.3 报价(满分60分):所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0万元以内为有效报价,超出不得分。
5.4 技术部分(满分20分):参考投标单位提供施工组织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全面性,以及投标单位采用先进技术缩短施工工期承诺书。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专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龙河镇坪远路255号
联系人:张竹青
电 话:023-70678079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