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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86D/2020-00298 | [ 发文字号 ] | 江池委发〔2020〕67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86D/2020-00298 |
[ 发文字号 ] | 江池委发〔2020〕67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9 |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现将《江池镇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丰都县江池镇委员会 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江池镇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时间
2020年7月19日—2020年8月10日。
二、普查地点
江池镇10个村(社区)、龙河场镇、高家场镇、丰都县城及周边。
三、普查对象
江池镇建档立卡贫困户415户。
四、普查方式
对村表,由普查指导员(秦领)核查录入;对4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域内的由普查员入户核查,县域外的电话访问。
五、普查人员
石柱赴丰普查人员。
六、普查分组安排
按照县级文件要求,我镇共有普查员4人,共分为4组。
1组:黎万祥(普查员),普查江洋社区、邹家村共102户。
2组:何海波(普查员),普查徐坪村、大安村共101户。
3组:陈 涛(普查员),普查虎劲村、南洋村、五松村共109户。
4组:黄 河(普查员),普查横梁村、关塘村、双仙村共103户。
七、成立普查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唐克伟 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健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周正栋 党政办负责人
张莎莎 经发办负责人
郎华锋 规环办负责人
余明贵 农服中心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综合协调、沟通衔接和日常事务处理。
(二)现场核查组
组 长:陈 斌 人大主席
副组长:杜仕斌 纪委书记
代保金 组织委员
冉麦韦 副镇长
成 员:向小波 规环办干部
张莎莎 经发办负责人
何玉平 农服中心干部
杨小霞 社保所所长
杜 梅 社事办干部
杜银彬 教管中心主任
甘鸿雁 卫生院院长
主要职责:负责脱贫攻坚普查现场工作的综合协调、沟通衔接和政策解释等工作。
(三)资料信息组
组 长:秦必胜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许建红 宣传委员
秦亚军 主任科员
成 员:邓万国 经发办干部
甯 立 经发办干部
李 霞 经发办干部
程洪秀 规划办干部
刘 秀 财政所干部
何永华 农服中心干部
罗 印 农服中心干部
甘鸿雁 卫生院院长
杜银彬 教管中心主任
杨小霞 社保所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扶贫资料、验收信息收集、数据纠错佐证、政策答疑等相关工作。负责联合村扶贫资料归档、整理,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佐证依据。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 斌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代保金 组织委员
成 员:周正栋 党政办负责人
刘德联 党政办干部
余幼华 党政办干部
熊伟桦 党政办干部
谭 君 平安办干部
马章灵 卫生院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脱贫攻坚普查相关人员住宿、餐饮、车辆安排,做好医护保障。住宿在江池场镇贵宾楼、吃在机关食堂。
(五)安全稳控组
组 长:谷明权 人武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谭正江 统战委员
冉麦韦 政法书记、副镇长
成 员:谭熙柯 平安办负责人
谭 剑 派出所所长
杨 林 司法所所长
陈 伟 信访办干部
代 忠 社事办干部
邱 波 派出所教导员
李 锐 派出所副所长
冉小东 派出所民警
主要职责:负责场镇、村活动室、交通要道周边的社会治安、信访维稳、闹访、缠访、生产安全、道路交通等工作,处置临时突发事件。
八、工作要求
(一)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全镇各村支两委管控好本村人员,不得擅入普查调查组,扰乱普查秩序。
(二)全镇保持高昂工作状态,随时听候工作安排,及时补位。
(三)内紧外松,控制舆情,防止蓄意破坏评估工作开展的行为发生。
(四)做好普查工作资料的准备
镇级:
1.全镇建档立卡户总体及分布情况。
2.反映参加扶贫项目、接受扶贫帮扶、脱贫达标等资料。
村级:
1.本村(社区)建档立卡户总体及分布情况。
2.本村(社区)建档立卡户接受帮扶情况的分户资料,包括收入、饮水、医疗、教育和住房等方面内容。可为经整理的现有分户档案,以便于查阅为准。
3.本村行政村普查表主要指标的行政记录。
4.本村(社区)负责人、村组(社区)干部及负责脱贫普查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
建档立卡户:
1.身份证、户口本。
2.帮扶(扶贫)手册、《脱贫攻坚明细账》、明白卡。
3.农村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饮水安全标识牌。
4.医保卡、社保卡。
5.其他反映本户历年享受扶贫政策帮扶情况及成效的其他资料。
附件1:江池镇脱贫攻坚普查名单
附件2:江池镇脱贫攻坚普查后勤保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