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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23K/2023-00016 [ 发文字号 ] 高家府发〔2023〕10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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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高家府发〔2023〕10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3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行业部门:

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火灾事故能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围绕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社区)、行业部门围绕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尤其要做好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的工作,组织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继续围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体验活动。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和全员疏散逃生演练、播放消防警示宣传片等活动。

(三)继续围绕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开展警示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人员密集场所整治等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系列社会宣传活动

1﹒继续开展全民“云”平台学习。用好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广泛发动注册,组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医院等人员开展在线学习,发动居民群众、普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学生开展培训教育、参与答题,努力营造全民学消防的浓厚氛围。

2继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继续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注册。组织消防志愿服务队集中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打造具有“火焰蓝”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公益使者、基层网格力量等力量,重点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开展面对面教育活动,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3﹒举办一次消防安全教育现场会。消防宣传月期间,单位要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119”消防宣传月主题活动。

4﹒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由镇政府组织专职消防队配合相关单位,在重点区域或重点单位组织1次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增强广大群众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

(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1﹒开展媒体宣传。宣传月期间,文化广场大屏幕、各村社区大喇叭不间断播放消防宣传内容,广场播放消防安全警示宣传片。

2﹒利用QQ、微信、抖音等各类公共视频、LED屏、橱窗、横幅标语以及消防宣传车等宣传媒介,集中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或安全提示,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影响力,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行业单位要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将消防宣传月相关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督导、同考评,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创新方式方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要体现社会性和公众参与度,在继承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创新消防宣传手段。同时,要广泛宣传消防指战员在新时代立志报国,保持信念不变、使命不变、责任不变、荣誉不变的新形象、新风貌。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将相关活动佐证材料11月30日前发送至镇消防安全办公室,联系人:赵艳;联系电话:18225212090;邮箱:3013784567@qq.com。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消防工作考核及年度工作考评范畴。

丰都县高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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