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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586/2021-00042 [ 发文字号 ] 包鸾府发〔2021〕59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586/2021-00042
[ 发文字号 ] 包鸾府发〔2021〕59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包鸾镇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为了强化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规范管理和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同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你们遵照执行。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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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包鸾镇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

一、安置程序

各村(居)在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安排未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规范程序,向镇政府书面申请,镇政府再向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书面申报,审批通过后,公开公平公正聘用。农村公益性岗位还应遵守村民议事会议相关规则,召开村民大会经多数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岗。

二、岗位工作范围

农村道路公益性岗位主要作用于所有硬化的村社道路的清扫,除杂草,清理河道,清除公路两边白色垃圾;金鸡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扶贫资产收益资金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物业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等岗位;华裕农科产业项目每年固定安排资金用于购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河库巡查保洁管护、农村养老服务等岗位,岗位职责参照人社农村公益性岗位、金鸡产业购买服务岗位执行。

三、岗位工作管理

各村(居)应建立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考勤、考核奖惩、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及动态调整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与公益性岗位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公示上墙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应安排专人监管,每月做好工作安排、日常出勤记录、劳务完成情况记录等用于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同时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进出公益性岗位档案资料。

四、岗位人员职责

各公益性岗位人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村(居)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

五、考核利用

(一)村级考核。对承包劳务的贫困劳动力实行劳务数量管理和劳务时间管理“双重”管理办法。在明确劳务内容的基础上,确保每个月的劳务工作量足够,工作数量不足够的要及时增加工作数量。各村(居)每月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情况于25日前报送镇社保所,对没有足额完成劳务数量或达到工作标准的、劳务出勤时间不够或出工不出力等人员,采取罚款、扣发劳务费的方式,按照本村(居)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

(二)监督办法及结果利用。

1. 村级要根据劳务协议对本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好日常管理,此项工作纳入每月的村级考核。

2. 村级制定一整套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按时报送考核情况,将公益性岗位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3. 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听从村(居)委安排,出勤好工作内容:

(1)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每月出勤22天以上人,全日制每个工作日出勤6-8小时,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个工作日工作2.5小时以上不少于4小时,镇政府根据村(居)考核天数发放工资,缺勤1天扣发80元,累计计算,缺勤5天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将单方解除聘用。

(2)被群众举报1次,扣发被举报公益性岗位人员100元/次,被举报3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3)镇政府、镇社保所将不定期对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有不在岗、代岗、顶岗、混岗现象,扣发100元/次,发现2次及以上,镇、村两级都可单方解除聘用。

(4)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能参加职工五险;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厂矿等;不能有商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不能享受其他就业补贴;在岗期间不能长期外出和经常性外出县外;在岗期不能从事其他职业。经检查、举报发现后将立即解除聘用。

(5)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协议务工期间,不得“双重”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经检查、举报核实后将解除聘用,同时清退其中一方岗位待遇。

六、安全管理

村(居)委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

七、动态调整

农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各村(居)在劳务协议签订的第12个月上半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民主测评,对民主评议不达标的,由村支两委开会集体决定是否继续与之签订下一年劳务协议。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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