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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112/2022-00003 | [ 发文字号 ] | 保合府发〔2022〕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5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7112/2022-00003 |
[ 发文字号 ] | 保合府发〔2022〕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5 |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合镇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各屠宰户:
《保合镇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保合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合镇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近期,年关将至,因生猪销售价格差异,我镇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等违法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扰乱生猪屠宰和猪肉销售市场秩序,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保合镇打击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保合镇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生猪屠宰源头、猪肉市场销售行为实施监管,有效遏制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的违法行为反弹,切实维护我镇生猪屠宰源头、猪肉市场销售秩序和食品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唐甜任组长、副镇长谭伟、副镇长谭和平任副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规环办、司法所、各村(社区)、社坛镇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合镇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陈欢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信息处理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
三、整治任务
1、严厉打击生猪私屠违法违规行为。对生猪私屠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查获的生猪私屠违法行为,或者为生猪私屠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严厉打击销售未检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猪肉市场销售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未检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依法取缔流动、临时销售未检猪肉档点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时间
1月10日到1月18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1月20日到1月31日为打击实施阶段;
1月31日到2月10日为工作总结阶段;
五、职责分工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处的当事人涉嫌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等违法行为的,依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关的执法依据、执法标准,依法对当事人行使行政处罚。
2、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养殖、生猪屠宰等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将保合镇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告知各屠宰户,负责及时准确无误的给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的执法依据、执法标准。
3、规环办:负责对查获的临时搭设的生猪私屠窝点及销售未检猪肉档点进行捣毁和拆除。
4、司法所: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指导,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各屠宰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派出所:负责保合镇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警力安排部署,确保行动现场安全,依法处理暴力抗法事件。
6、村(社区):负责加强本村(社区)辖区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等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做好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是违法行为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对发现的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违法行为后,及时上报保合镇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配合做好联合执法和维稳等工作。
六、机制保障
1、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保合镇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商讨下一阶段工作重点。通过建立部门联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保合镇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2、制定日常巡查机制。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建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队伍,负责本村(社区)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知情报情和协查协管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违法行为。
3、建立长效督查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措施,建立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违法行为长效督查机制,有力保证保合镇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保合镇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部门协作,坚持综合整治。发现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违法行为的,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3、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公众参与。广泛宣传,营造打击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对生猪私屠、销售未检猪肉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购买食用“放心肉”,确保我镇肉品食用安全。
4、举报电话:
保合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70687472
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996784430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1522364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