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14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3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8343/2025-0014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31 |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县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工程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工程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委决定开展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库人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规定
(一)征集原则
本次征集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专家库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素质优良。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我县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征集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结构、岩土、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智能化等专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园林景观等专业。
其他相关专业:工程造价、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城乡规划等专业。
二、申报审查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评审职责。
2.熟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房屋市政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愿意接受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并能够按时参加评审活动。
(二)专业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担任过3个及以上建设项目相关专题成果的审查、咨询或编制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能保证从事技术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70周岁以下。
对不符合第1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的人员,也可申报:
(1)取得博士学位,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未开展技术职称评定行业,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从事该行业工作满8年的管理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专家库成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2.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的。
3.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处罚期限内的。
4.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方式
个人自愿申请,已退休的人员直接申报,在职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二)申报程序
首先个人填写《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推荐(申请)表》和《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基本情况汇总表》,县住房城乡建委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再纳入《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库》。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31日。
(二)地点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01室。
五、注意事项
请自愿申报的人员认真填报《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推荐(申请)表》(附件1),并对填报信息及业绩等真实性负责,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推荐(申请)表》纸质件和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递交或邮寄至县住房城乡建委,并将《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推荐(申请)表》及《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未申报。
附件:1.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推荐(申请)表
2.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基本情况汇总表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联系人:陈文莉;联系电话:70710850;邮箱:1376606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