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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458081/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458081/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丰都县应急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新的丰都县应急指挥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丰委编委〔2019〕107号)规定,丰都县应急指挥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协助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服务指导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服务指导;承担应急值守;负责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相关县级部门搞好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建设。负责开展综合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负责服务指导灾害救助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办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文会事务。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应急指挥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值班室、综合减灾科、风险监测科、应急保障科、应急处置科,全额事业编制为21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各科室科长或主任1名),在编在岗20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3.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9.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务员垫底资金和应急管理事务拨款增加99.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3.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8.3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9.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1.1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65万元,比2022年增加9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65万元,比2022年增加111.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务员垫底资金和应急管理事务拨款增加99.18万元,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万元,比2022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市级自然灾害资金减少,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等工作。

丰都县应急指挥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需求;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保障公务接待必要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丰都县应急指挥中心2023年无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辆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小玲   联系方式: 023-7075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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