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3-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3-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6 |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反映问题处理意见表
整改任务概述 |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 |
整改责任单位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整改目标 | 采用挖掘填埋场库存容量空间与推进焚烧发电项目相结合,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整改措施
2.充分挖掘垃圾填埋场库存容量空间。县城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144.8万立方米,于2003年投入使用,现剩余库容40万立方米;高家镇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44.8万立方米,于2006年投入运行,剩余库容20万立方米。现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共计60万方,按目前垃圾日产生400吨计算,年产生生活垃圾14.6万吨,压实填埋换算成立方约占填埋库容11.68万方,预计我县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还可使用5.2年。 3.全力推进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开工建设工作。 二、整改成效 1.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15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的建设。 2.完成了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量论证,其结果显示,从2020年8月开始计算,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还可以继续使用4年。 3.继续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目标,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
整改时间 |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 |
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