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环境管理>督察整改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 发布日期 ] 2023-01-1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9167/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 发布日期 ] 2023-01-16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整改责任单位

丰都县

整改目标

202012月底前实现城市建成区100%的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覆盖100%乡镇,累计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50个。2022年底前,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所有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整改措施

1. 加快农村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建设进度。有序推进102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项目,2020年底累计完成15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将覆盖100%的街道。

2.全力推进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开工建设。

3. 加大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力度,加强甘泰环保餐厨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管理,配齐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和收集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执法人员巡查作用,强化对餐饮企业的监管处罚,确保实现厨余垃圾应收尽收。

二、整改成效

1. 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巩固48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的基础上,2020年,建成102个农村生活垃圾示范村。

2. 全力推进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开工建设。

3. 加大餐厨垃圾收运力度,与餐饮单位签订收运协议率达100%,采购餐厨垃圾桶3000个,同时加强收运处置环节监督管理,合理调整收运时间及线路,合理安排车辆,确保应收尽收。

整改时间

202010月至202212

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

李雁, 县环督办督查督办科科长,023-70703309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