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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07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9167/2024-0007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8 |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受理和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丰都县三合街道王家渡组团与龙河新城人行通道建设工程)
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环办〔2022〕140号),丰都县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4月28日受理和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fd.gov.cn/bm/sthjj/ 。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239779@qq.com,传真:70702532 ,电话:70708728,通信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路321号生态环境局,邮编:4082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拟审批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丰都县三合街道王家渡组团与龙河新城人行通道建设工程 |
丰都县三合街道 |
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丰都县三合街道王家渡组团与龙河新城人行通道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为丰都县王家渡滨江公园、龙河新城滨江公园。工程建设1座人行通道桥,全长709米,其中桥梁段679m,包括主桥、引桥,主桥跨龙河,主桥为一座中承式拱桥,主桥跨径230m。引桥采用单箱单室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全长440m,人行路基段长30米。项目服务对象以人行为主,兼具景观功能,不涉及机动车通行。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9994.05万元,环保投资258万元,占总投资的2.58%。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边界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做好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时应做好迹地恢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工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参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进行硬化,露天堆放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并采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确保有效控尘防尘。 4、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沉淀池,配套修建截排水沟,所有施工废水沉淀处理用于洒水降尘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 6、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做好表土堆放场防护措施;根据施工扰动区周边汇水情况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布设沉砂池;弃土石渣等及时清理清运;施工结束时对占用的护岸工程进行恢复,及时对桥墩周边及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 二、本项目为属非污染型生态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环评建议在项目营运期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1、加强环保宣教工作,设置温馨提示标牌,提醒进入湿地公园范围的人员注意避让可能穿越道路的野生动物;尽量减少噪音,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声音干扰。 2、工程维护工作应避开野生动物春季繁育期,避开巢穴及动物的生境栖息地,避免在地势较陡峭的地区进行人类活动,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动物的影响。 3、加强项目沿线植被建设和养护,同时保持与周边景观的协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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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