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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3-00119 [ 发文字号 ] 丰市监发〔2022〕9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10-26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3-00119
[ 发文字号 ] 丰市监发〔2022〕9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10-26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消委会、机关各科室:

现将《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是贯穿2022年全县市场监管工作的主题主线,是必须群策群力、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共同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字当头,坚持统筹推进,坚持科学治理,坚持前瞻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全面分析、动态研判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面临的形势,未雨绸缪、周密管控、严防死守,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稳定风险,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市场监管工作,积极服务保障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抓好食品安全监管

1.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分环节、分领域,严查重处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综合科、食品一科、食品二科、食品三科、执法支队)

2. 食品生产环节。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和小作坊登记,从严把好入口关;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食品安全自查评价全覆盖,推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企业全覆盖、考核合格率90%的工作目标;持续开展白酒、糕点、食用植物油、大米、肉制品等重点食品专项治理,落实“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一险一方”工作举措;从严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虚假标注、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一科)

3. 食品经营环节。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以食品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大型商超落实食品快速检测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食盐等专项整治。(责任单位:食品二科)

4. 餐饮环节。深入开展连锁餐饮、网络餐饮、网红餐饮及校园周边等重点业态风险隐患整治;严查餐饮经营者的无证经营行为、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和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严格、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不足等重点问题;关注餐饮经营者后厨环境卫生问题脏乱差带来的舆情风险和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开展典型违法案件的“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扩大餐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知晓面、警示面;严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特别是对学生及幼儿、养老机构人员等群体性食源性疾病或食品安全事件舆情防控。(责任单位:食品三科)

5. 特殊食品领域。重点排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市场占有量大、流通供应量大的特殊食品代理商、贸易商、连锁店、网络交易平台风险隐患,加大对利用各种新模式、新业态开展违法会销、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行为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食品二科)

(二)坚决抓好药品安全监管

6. 深度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联合挂牌督办一批大要案,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深入开展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等8个专项整治任务,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责任单位:药品科)

7. 持续强化“两品一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高风险品种以及问题聚集环节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风险研判,对排查出的风险分级分类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化解各类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药品科)

8. 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对药物研究机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开展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清理规范工作。对“两品一械”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和动态检查,确保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责任单位:药品科)

9. 强化重点监管,落实年度检查要求,加强集采中选药品、血液制品、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疫苗、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强化“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监管,重点针对网络销售处方药、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等加强监管,强化网络销售行为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责任单位:药品科)

10. 强化末端监管,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安全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责任单位:药品科)

(三)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1. 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市66项重点任务、100个操作要点,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集中措施,严格实施“三查三治”(查领导干部履职,整治履职形式化、表面化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查部门监管执法,整治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查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问题),开展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县局将开展专项督查,对排查和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分级分类采取硬措施限时整改解决。(责任单位:特监科)

12. 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点产品、重点企业,严格做好燃气压力管道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行政许可和监督抽查;深入开展提升压力管道三年行动,督促使用单位100%开展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加快对存量燃气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配合推进燃气管道老化评估,确保燃气管道定检率达95%以上。深入开展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燃气器具等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开展家用燃气具等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一致性抽查和质量监管。区县局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分工、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以“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责任单位:特监科)

13.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电梯质量安全提升、“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等“四大行动”,加强老旧电梯改造更新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深入开展2022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和“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燃气站场内特种设备、中央空调和冻库制冷用压力容器等目录内特种设备监管遗漏清理,切实提高设备定期检验率,确保应登尽登、应检尽检。结合暑期汛期特点,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疲劳作业、超时作业、违章作业、无证作业,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准备;引导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扶手、把手等安全设施,做好安全防护。(责任单位:特监科)

14. 加强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运行管理,持续提高全县电梯应急响应率,有效降低故障困人率;完成智慧电梯二阶段建设,做好智博会参展。优化压力管道数据,燃气压力管道检验信息全部录入、并加强管理和应用。全面实现总局“移动式压力容器智慧监管公务服务平台”与“重庆市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对接。深入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广运用,实现燃气、工业气瓶全过程封闭运行。(责任单位:特监科)

(四)坚决抓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5. 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燃气具、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和电池、摩托车、汽车零部件、防火门等13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质量科)

16. 持续推进“一老一小”用品、防疫产品、相关涉农产品、塑料制品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抓好水晶泥、文具盲盒等网红“新奇特”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责任单位:质量科)

17. 结合夏季火灾高发、降雨频繁的季节性特点,加大燃气具及相关产品、消防产品、防汛相关产品、防暑降温相关消费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责任单位:质量科)

(五)坚决维护好市场秩序稳定

18. 强化价费监管,持续开展重要民生商品、防疫用品价格巡查,扎实做好粮食市场秩序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开展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双反促公平”执法行动,加大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查处,推进医药、交通、公用事业、招投标、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责任单位:价反科)

19. 加大既有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核查力度,着力消除市场监管领域经营性自建房市场主体经营活动风险隐患。强化对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等登记事项的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注册科、信用科)

20. 持续开展计量专项检查,加强加油机计量监管,集中对医疗机构、粮食市场、农资市场、眼镜制配场所、民用“三表”和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等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计量科)

21. 持续开展检验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加大对日常问题较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计量科)

22. 做好网络交易监管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切实履行相关信息审查及管理义务,维护网络市场交易秩序。(责任单位:网监科)

23. 深化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坚决禁止借党的二十大名义炒作谋利以及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告宣传行为。(责任单位:知广科)

24.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规范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知广科)

(六)坚决抓好意识形态安全

25. 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依法依规、规范公正、文明礼貌开展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重点在监管执法、窗口服务、化解信访问题、处理投诉举报等直面群众的一线,时刻牢记自己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坚决维护政府形象,保持个人形象,杜绝因工作不力、作风不良、语言不当引发的舆情风险。(责任单位:办公室)

26. 通过线上线下、日常掌握和专项调研等方式,加大对公共舆情、广告导向、网络安全、消费维权、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状况等重点领域的监测分析力度,对其可能出现的趋势及其衍生的风险进行综合研判,对潜在隐患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办公室、知广科、网监科、党建工作科)

27. 利用党组会议、专项会议等,及时传达中央和市委及县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全面梳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和下一步措施,做到每月一总结、每月一分析、每月一调度。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互通信息、寻找指导、形成合力。(责任单位:办公室)

28. 认真落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具体措施,持续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形势政策和斗争精神教育,对社会热点事件及时教育引导,对西方“宪政民主”、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坚决有力斗争。(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坚决抓好内部安全工作

29. 加强对办公楼、档案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办公设施设备运转、用电、消防、用车等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检查。(责任单位:办公室)

30. 严格落实保密相关规定,做好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场所管理,严禁通过微信、QQ等互联网途径传播涉密文件,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责任单位:办公室)

31. 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防护,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网络安全隐患治理,增强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严防网络攻击和病毒传播,切实保障重点网站、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办公室)

32. 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治重化积”“进京重访”“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化解”“信访重点人化解管控”等,强化接访处置和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单位:办公室)

33. 做好档案安全管理,严防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等各种危及档案安全的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队)室、基层所)

(八)坚决抓好干部队伍管理

34. 从严从紧严肃纪律作风,聚焦“三重一大”、监管执法、检测审批等重点,全面深入检视排查廉政风险,坚决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接受吃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酒驾醉驾、吸毒赌博等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责任单位:人事科、党建科)

35. 加强对基层一线干部、困难职工、离退休干部的关心关爱,通过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帮扶慰问等措施,持续营造好积极向上的干事氛围。(责任单位:人事科、党建科)

(九)坚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36. 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组作用,督促相关行业部门持续抓好市场、商超、景区、文化娱乐等场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围绕进口冷链食品流通运输、存贮加工、市场销售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三证一码”、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行为;持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首仓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管理;完善涉疫食品常态化排查和应急处置机制,指导各区县深入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涉疫食品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食品一科、食品二科、食品三科)

37. 持续开展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生产经营单位消毒处理证明记录抽查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积极协调县口岸物流办、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加大抽查力度,加强工作联动,按“四个第一”要求及时处置无消毒证明或记录集装箱。(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38. 持续做好“四类药品”监测和疫情防控用药械产品质量监管。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调整,落实好“四类药品”监测“平急转换”机制,确保遇有本土疫情,药品监测能快速启动、部署到位、发挥作用,做到动态精准监测。针对新冠病毒疫苗、治疗药物、抗原和核酸检测试剂等开展重点巡查,严格疫情防控用药械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单位:药品科)

39. 持续落实干部职工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及时了解全国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动态掌握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分布信息和相关要求。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办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跨省流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持续推进干部职工疫苗接种,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做好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强化干部职工日常健康监测。(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机制

(一)定期调度机制。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县局党组每月研究,分管局领导每两周调度,责任科室每周调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及时调度。

(二)排查整治机制。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围绕“三品一特”安全、保价稳供、疫情防控等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排查,严格按照“四见四化四有”〔见事、见人、见地、见时,具体化、流程化、责任化、场景化,有措施、有责任、有行动、有效果〕的要求,分层分级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打表抓好整改,实行台账动态管理。

(三)台账管理机制。要坚持“县局职能科室—市局职能处室”的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和研判机制,动态管理好风险隐患台账,对本单位本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动态收集、动态掌握、动态管理。县局办公室要继续加强全系统较大以上风险隐患台账管理。

(四)交办督办机制。党的二十大前,县局将组织开展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涉稳风险隐患和问题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对督导检查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力、风险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和约谈;对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应急值守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制度》,持续规范值班值守工作,坚决杜绝无故脱岗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带班、非值班人员接听值班电话等现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值班信息报送,按照“应报尽报、尽量早报”和第一时间电话首报要求,做到事发后30分钟内电话首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确保及时调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六)信息报送机制。各科所要按照县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本单位本领域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从要求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闭幕,各科所每月13日、28日向局办公室报送本领域安全稳定工作调度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局办公室每月15日、30日向市局报送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开展情况;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局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波担任专班组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严格落实分管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科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下设专班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晓玲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金辉任副主任,统筹调度县局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工作专班在党的二十大闭幕后自行撤销。

各科所要严格对照县局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维稳安保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县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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