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1-0028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6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890/2021-0028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6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6 |
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二、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三、调整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