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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1-002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1-002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二、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三、调整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19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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