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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3-00196 [ 发文字号 ] 丰民执(罚)〔2023〕6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3-00196
[ 发文字号 ] 丰民执(罚)〔2023〕6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丰都县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丰民执(罚)〔2023〕6号

社会组织名称丰都县民间义务消防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00230305129542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王伯康

登记地址:丰都县十直镇十里村八组

经查,你单位2022年度未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县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公告、未参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证明等证据为证。

行政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丰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丰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丰都县民政局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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