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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丰都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为县林业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产业发展政策;负责林旅融合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贸易和品牌创建、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技术业务指导;负责林业招商引资;承担重点林业展会参展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和林业贷款贴息工作;开展林业技术推广

(二)单位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任务,丰都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中心文秘、党建、群团、会务、安全、信访、财务、统计、人事编制、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政务值班、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目标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中心扶贫工作的结对帮扶;负责重点林业展会的参展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2、项目科。负责各类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项目的综合管理,建立项目库,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具体负责本科室管理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林旅融合发展,指导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森林人家建设的技术业务工作。

3、基地建设科。负责各类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贸易及品牌创建、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业务工作;具体负责本科室管理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

4、行业科。负责协助拟订林业产业政策、编制产业规划、平衡年度计划;负责林业贷款贴息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技术推广;负责林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本科室管理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5.92万元,项目支出无增减。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2万元,农林水支出20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92万元,项目支出无增减。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33万元,比2023年增加1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3万元,比2023年增加15.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

林业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2023年无增减。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共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燕

联系方式:023-7072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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