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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526 [ 发文字号 ] 渝交执罚〔2024〕0230011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9-03 [ 发布日期 ] 2024-09-0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526
[ 发文字号 ] 渝交执罚〔2024〕0230011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03
[ 发布日期 ] 2024-09-05

未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理(渝交执罚〔2024〕023001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号码: 50038**********037

处罚事由未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理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1、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给予罚款2000元。

处罚机关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1

结案日期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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