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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5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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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社会治安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及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公安局共有内设机构37个,其中:执法勤务机构12个,综合管理机构5个,派出所14个,拘押收教场所3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0032.44万元,支出总计20032.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11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比2018年度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9944.4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86.07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44.48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9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003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11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比2018年度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487.59元,占67.33%;项目支出6544.85万元,占32.6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20032.4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8.11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比2018年度有所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7.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3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11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比2018年度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02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追加了部分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7.9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8.11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比2018年度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5.98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加及增资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了疑难信访资金4.5万元,庙会安全保卫工作经费2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22.58万元,占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1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正常追减。

(3)公共安全支出17417.52万元,占86.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6.43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加及调整工资增加。

(4)医疗健康支出628.28万元,占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8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追加医疗保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639.55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7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追加住房公积金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8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5.15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待遇如夜餐补助等取消。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427.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44万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由于“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通过严格控制进一步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5.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07万元,下降45.8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3.91万元,下降33.9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1.0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及各类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99万元,下降39.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51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4.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各类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以及友邻省市公安机关考察学习、办理案件等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08万元,下降87.1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4万元,下降6.12%,主要原因同上所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2辆;国内公务接待239批次8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5.2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7.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76.9万元、水费30.59万元、电费201.14万元、邮电费182.67万元、物业费12.61万元、差旅费63.75万元、维修费140.57万元、会议费14.43万元、培训费55.64万元、公务接待费14.42万元、工会经费132.72万元、福利费99.2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44.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4.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3.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44万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通过严格控制进一步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安排会议费支出4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275.19%,主要原因是系我局扫黑除恶专案组在工业园区办案期间的生活费,按《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在“会议费”中列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5.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34%,主要原因是培训人员的正常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8.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37%。主要用于采购各类办公设施如空调、电脑、打印机等,以及购置民警执法记录仪、警械装备等警用装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6544.85万元,主要有办案经费、辅警人员经费、综合应急队伍经费、拘押收教场所经费等。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及时到位,同时我局按照“合理配置、提高效益、规范使用、杜绝浪费”的总体要求,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的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较为充分地反映了公安后勤保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预算绩效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辅警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通过对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一是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分析,全年财政预算我局辅警人员经费2375万元,年终实际支出3198万元,超支823万元,以办案经费弥补。主要是由于辅警人员除工资及五险一金外,还按照规定购置了服装及单警装备,并开支了的办公经费;二是通过对项目的效率性分析及辅警人员的日常考核,全体辅警人员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三是通过对项目的有效性分析,全体辅警人员较好地完成了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了群众的认可,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四是通过对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该项目为长期项目。为了更好地完成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安定和谐,县局2019年下半年在编制范围内增加招录了辅警人员60名。

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5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34.65%,主要以办案经费弥补。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协助查处治安案件1296起;二是协助纠正交通违章3876起;三是人员管理良好,辅警人员无各类违法违纪及犯罪行为发生。全体辅警人员较好地完成了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了群众的认可,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发现的问题,一是预算的辅警人员经费不足,年初预算2375万元,实际支出3198万元,超支823万元,以办案经费弥补,导致挤占了办案经费支出。主要是由于辅警人员除工资及五险一金外,还按照规定购置了服装及单警装备,还开支了部分办公经费;二是辅警人员数量不足。主要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安局人员数量无法适应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

下一步,我局一是将继续向县委县政府及财政部门汇报,争取经费支持,同时努力挖潜增效,开源节约,最大限度保障辅警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在编制范围内再新增招录部分辅警人员,同时加大对辅警的培训力度,以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辅警人员经费

联系人及

电话

秦智红13320376227

主管部门

丰都县公安局

预算单位

丰都县公安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2375

2375

3198

134.65


年度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中市县有关辅警人员管理办法,2019年度我局共有辅警475人,按人均5万元每年预算经费,全年预算2375万元,用于协助公安机关参加各类勤务活动,共同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2019年度我局共有各类辅警475人,共计支出辅警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差旅费、办公费等各类经费3198万元,执行率为134.65万元,差额部分以办案经费弥补。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辅警人数

475

475



支出金额

万元

2375

3198

预算金额偏少


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

200

239



协助破获各类案件

300

328



群众满意度

%

95

99.66



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68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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