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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5-22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1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5-22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关于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的政策解读

经市政府同意,2023513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3号,以下简称《居民分时电价机制》)。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分时电价机制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是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我市已于2021年底完善了工业分时电价机制,2022年上半年建立了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机制,对电力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电价信号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降低居民用电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 精神结合电网负荷特性和居民用电习惯等,建立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

二、制定过程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211093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工作部署, 2022年我委启动了建立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的研究工作。在研究拟定《居民分时电价机制》过程中,积极吸纳其他省市居民分时电价管理经验,多次听取专家、有关部门、电网企业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有关内容。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于2023320日正式启动听证会法定程序,421日组织召开了“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听证会”,并结合听证会意见建议,形成《居民分时电价机制》。202358日,《居民分时电价机制》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执行范围。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且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和居民充电设施用户。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城乡居民用户绝大部分实现了由电网直接抄表到户且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二是近年来居民充电设施用电需求增长较快,执行分时电价的诉求较强烈。

(二)分时电价机制。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千瓦时;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千瓦时;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统筹考虑我市电力供需状况、电网负荷特性、居民用电习惯等,设置峰平谷3个时段,每个时段各8个小时;二是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制定分时电价标准,谷段电价下调力度大于峰段电价上调力度,既有利于引导居民用户合理节约用电,又有利于总体降低居民用电成本。

(三)执行方式。用户自愿选择执行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退出后仍可再次申请执行。

政策实施初期,为进一步增加居民的可选择性,2023831日前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2023930日前可选择退出。2023930日前未申请退出的,执行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退出。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居民分时电价机制是为了引导用户高峰时段尽量少用电,以年为周期更有利于引导居民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节约用电习惯;二是为进一步增加居民的可选择性,政策执行初期适度缩短退出时限。

(四)执行时间。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段电价。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居民充电设施用户现行平段电价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11330)执行。若国家电价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电价标准执行。

(二)关于申请办理方式。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1.到当地供电营业厅线下申请办理;

2.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供区居民用户下载“网上国网”APP、三峡水利电力公司供区居民用户下载“三峡水利”APP线上申请办理。

(三)关于分时表计更换。对拟自愿申请执行居民分时电价但暂不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由电网企业及时免费更换分时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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