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资金下达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165 [ 发文字号 ] 丰财建〔2022〕34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165
[ 发文字号 ] 丰财建〔2022〕34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统筹整合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计划的通知


栗子乡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拟建项目清单的通知》(丰委农办〔202218号)及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212号),结合县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2年统筹整合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函》(丰都林函〔2022115号)。经研究,现将2022年统筹整合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资金合计137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栗子乡四旁绿化、笋竹基地管护项目(详见附件1)。

支出功能科目:“2130202 森林资源培育”;支出经济科目据实列报。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的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同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该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22年统筹整合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计划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2022719

(此件公开发布)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