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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146 [ 发文字号 ] 丰财教〔2022〕30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2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146
[ 发文字号 ] 丰财教〔2022〕30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02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文化旅游委: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2〕10号)、《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县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补助资金的函》(丰文旅函〔2022〕31号),经研究,现将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单位(见附件)。

你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业主负责制,严格执行预算评审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启动和开工建设,原则上要在60日内组织项目实施,除受季节性农事活动或者自然灾害影响等特殊原因外,凡60日以上未开工的项目,收回项目资金并重新安排。要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施工和按时完工。要按照资金拨付相关规定,结合项目进度和质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加强项目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和综合科。

附件:1、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资金计划分配表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6日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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