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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丰财农〔2025〕90 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丰财农〔2025〕90 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5森林植被恢复资金的通知

县林业局: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县林业局分配建议,我局已印发《关于下达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资金的通知》(丰财农〔2025〕52号),现根据《丰都县林业局关于商请调整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资金的函》(丰都林函〔2025〕322号),调整下达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资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避免项目资金重复,现将丰财农〔2025〕52号下达给丰都县七跃山林场动植物资源综合调查资金100万元予以收回,调整下达到三抚林场专项用于平竹低效林改造示范点建设项目。

2.根据我县2025年-2026年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方案内容,现将丰财农〔2025〕52号下达给林业局202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600万元予以收回,调整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专项用于202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3.支出科目请列入“21302 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列相应支出科目。

4.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1.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资金调整明细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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