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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丰财农〔2025〕89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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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丰财农〔2025〕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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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县林业局、包鸾镇、栗子乡: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县林业局分配建议,我局已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丰财农〔2024〕8号),现根据《丰都县林业局关于商请调整2024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函》(丰都林函〔2025〕321号),调整下达2024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现将丰财农〔2024〕8号下达给包鸾镇五倍子苗圃建设资金45万元予以收回,调整下达到栗子乡专项用于五倍子苗圃建设。

2.支出科目请列入“21302 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列相应支出科目。

3.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1.2024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金调整明细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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