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5-00138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农〔2025〕45 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5-00138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农〔2025〕45 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7 |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县林业局:
为进一步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森林防火严竣形式,逐步解决基层工作短板,不断提升我县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扑救能力。结合《丰都县林业局关于调整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补助预算指标的函》(丰都林函〔2025〕199号),经研究,现将林业局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补助资金调整55万元到名山街道、社坛等乡镇,专项用于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支出。(详见附件1)。
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补助预算指标调整下达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2025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