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136 | [ 发文字号 ] | 丰财产业〔2021〕9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136 |
[ 发文字号 ] | 丰财产业〔2021〕9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2 |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虹存担保公司: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金〔2021〕43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公司2021年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计划186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公司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向县经济信息委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送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公司收到财政拨款后,按照《重庆市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二、严格按照《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丰委发〔2019〕32号)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完成和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2月初以前,向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报送上一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情况,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请你公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三农”等主体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将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5%及更低水平。
附件: 1. 2021年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
2. 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
2021年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区域 |
机构名称 |
奖补金额 |
合计 |
186 | ||
18 |
丰都县 |
丰都县虹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86 |
附件2:
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县经济信息委-504001 |
实施单位 |
丰都县虹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项目属性 |
补助类 |
项目期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8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86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扩大融资担保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将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费率降低至1.5%及更低水平。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量单位 |
指标值 | |||||
2020年实际完成值 |
2021年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 |
万元 |
24867 |
25000 | |||||
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 |
% |
1.12 |
1.1 | |||||||
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 |
% |
93.18 |
93.5 | |||||||
新增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融资担保金额占比 |
%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资金拨付率 |
%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笔数 |
笔 |
1069 |
1069 | |||||
新增业务惠及小微企业数量 |
户 |
1063 |
10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