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488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农〔2020〕17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 202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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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丰财农〔2020〕17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 2020-05-18 |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十直镇、武平镇构树产业配套资金预算的通知
十直镇、武平镇人民政府:
按照《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切块下达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丰扶组发〔2020〕3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渝财农〔2020〕18号)下达资金219万元和《丰都县扶贫办、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收回栗子乡建龙村构树产业项目资金的通知》收回资金61.6万元,现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0.6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请抓紧组织实施:
一、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工程建设,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注重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监管。要按照资金拨付规定,结合项目进度和质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二、严格执行《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全面落实资金分配结果镇村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牢固树立财政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时刻绷紧资金安全使用这根弦,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十直镇、武平镇构树产业配套资金分配表
2.十直镇、武平镇构树产业配套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