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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政府召开第131次常务会议

日期:2021-04-25

    2021年3月30日下午,罗成县长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我县长江保护工作。

    会议指出,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初,习近平总书记深入福建,就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进行调研,并就医疗改革、城市建设、文物保护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和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国各地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结合丰都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上游责任”,统筹做好发展和保护的“大文章”。二是科技创新方面。要结合科技特派员制度和我县茶产业发展现状,认真研究福建茶产业发展的典型经验,推动我县茶叶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将畜禽养殖与现代产业园结合起来,推动我县肉牛科技产业园向实质化实体化迈进。三是关于医改方面。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庆市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三明医改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我县医改过程中的问题短板,切实推进好医共体建设、医疗集团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四是关于城市建设与传统文化保护方面。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博物馆、汉墓群、烟墩堡遗址等文化保护好、利用好,不断提升城市的厚度,让城市充满历史的芬芳和文化的书香。要主动学习重庆、上海等地经验做法,立足建设50万人郊区新城,尽快完成“两江四岸”规划设计,根据各个区块功能策划一批关联性项目,确保城市快速完成提档升级。五是关于教育方面。要深入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应用技术型办学方向,适应社会需要设置专业、打好基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抓好高等院校引进工作,更好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的重要举措,为推动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以实际行动强化“上游意识”、担当“上游责任”、作出“上游贡献”。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明确了社会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部门单位及社会个人行为的刚性约束。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宣传。要拟定长江保护法宣传方案,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三是扛起责任。要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年度任务进行梳理,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及时交办责任单位,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推进各项工作。四是严格执法。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明确的权责边界,相关执法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会议还研究了医疗保障体制改革、退役军人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一季度经济运行调度等工作。

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政府法律顾问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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