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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6-00442 [ 发文字号 ] 丰交函〔2026〕91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11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6-00442
[ 发文字号 ] 丰交函〔2026〕91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11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复函

王小艳代表: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是我们的共同目标。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第21号)收悉。经与县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

县交通运输委持续压实县、乡、村三级养护责任,明确各方管护要求,建立路长制常态化巡查机制,推动养护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规范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日常保洁、边沟清理、坑槽填补等基础养护工作有序开展,督促管养单位及时处置路面开裂、边坡坍塌等安全隐患,增设交通安全标识标牌,逐步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县公安局一方面紧盯老人、学生、机动车驾驶人等重点群体,依托农村大喇叭、宣传栏、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宣传阵地,结合赶集、农忙、红白喜事等场景开展现场宣讲与案例警示,通过村级微信群推送交通安全常识,在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同步开展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方式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防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面,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对违法驾驶人开展常态化口头教育、安全提醒与违法劝导。此外,还依托微信、微博、官方网站、报纸、短信平台、LED显示屏、宣传车等各类媒介,持续开展机动车安全出行普法宣传,最大程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影响力,帮助广大群众掌握更多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推动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此复函已经党委委员、公路事务中心主任秦江审核,邓清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丰都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611日             

人:何思毅

联系电话:023—7060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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