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06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1-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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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1-03-31 |
丰都县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丰都县财政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丰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7—2020)》(丰委发〔2017〕12号),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稳步推动各项财政改革,为高质量建设山水丰茂、物产丰盛、人文丰厚的美丽丰都提供服务保障。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1.落实政策稳税基,筑牢财政收入来源。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执行新增政策办理减免税2725户次、7594万元。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拨付920万元用于医疗企业购买抗疫物资设备,支持7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获批专项再贷款22019万元、获得财政贴息313.54万元,21家中小微企业获得疫期期间贷款财政贴息123.80万元,25家企业获得提质增效贷款5878万元,600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免租金221万元。加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力度,支持落地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企业投资规模不断壮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挖掘非税收入来源,积极调度“过桥资金”,稳妥处置国有资产,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2.精准调度保“三保”,优化财政保障顺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2020年“三保”支出496931万元,其中:保工资256512万元、保运转33391万元、保基本民生207028万元。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拨付疫情防控资金7905万元,其中:重大公共卫生体系和防控体系建设4297万元、防控设备物资2022万元、抗疫一线人员补助945万元。高效拨付扶贫资金,助推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全面完成市对县扶贫成效考核指标,其中:2020年整合涉农统筹资金63738万元、支付58047万元、支付率91.07%,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29341万元、支付28200万元、支付率96.11%,东西部协作资金到位4434万元、支付3839万元、支付率86.56%;拨付2019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509万元、结转101万元、结转率0.34%;拨付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218万元、结转为零。
3.深化职责强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全年完成项目评审397个,评审金额340017.18万元,审定金额290504万元,审减49513万元,审减率14.56%。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完成电子评标系统构建、采购系统信息自动公示等设施建设。批复部门采购申请197个、采购预算25083.29万元,完成采购187个、采购金额23620.65万元,节约资金1342.20万元、节约率5.80%。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对2020年部门预算县级项目449个、108036万元绩效目标重新审核、批复、公开,对31个扶贫项目、35843万元以及部门预算保民生项目进行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对2019年智慧生猪产业建设项目、2018-2019年中市县财政专项扶贫、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3个项目、110185万元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督促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开展自评。强化财务监督检查,开展扶贫项目专项检查,涉及项目123个、13687万元,发现问题金额2520万元。开展规范财务管理专项治理检查,发现9个行政事业单位、6个乡镇(街道)和5个国有企业涉及财务问题并督促整改。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督促60个主管部门按时公开预决算相关信息。
4.对标对表促改革,增强国企运营能力。实施国有企业“1+1+9”基本架构建设,全面完成15家“空壳、僵尸”企业的破产关闭和解散清算;基本完成第一、二批、三批县属重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及清产核资和法人治理工作,实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基本完成19家一般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立完善国企监管基本制度,制定出台企业投资管理、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县属国有企业员工管理、“三公”经费管理、企业采购管理等十三项制度。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按照突出主业、聚焦实业和市场化转型发展要求,优化配置国有企业经营性资源资产,完善经营机制,实现企业资产良好运行。推进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取消县属国企车辆59辆。
5.守牢底线防风险,确保财政总体平稳。建立健全债务管控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债务化解工作专班协调力度,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召开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专题会,分析债务总体形势、研判债务违约风险、制定化债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债务化解工作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债务化解过程中相关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年无债务违约事件发生。多渠道筹集资金,超额完成化债目标。通过财政统筹上级专项资金、资产资源配置、公司经营收入、核减政府购买服务金额等方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1.54亿元,超年度目标化债20.54亿元,风险等级由“红色”降为“橙色”。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多次开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完善信息系统,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和档案资料,配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验收督察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丰都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丰都县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好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关。做到依据、内容和制定程序合法,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按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年未发现被纠错的规范性文件。
3.积极推进财政行政审批管理规范。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行政权力目录清单、行政权力登记表及流程图,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
4.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认真清理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执法主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等。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细则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重大决策履行程序规定。按照《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监管事项要求,规范财政决策程序,人代会预决算报告、财政体制实施细则等重大决策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干部任用、资金分配等重要事项,坚持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实现财政权力事项公开,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公开。
2.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签订年度服务合同,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信息依申请公开等矛盾集中的领域实现全过程法律服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配合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做好权力事项动态管理。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采购文件不得设置限制性内容,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自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两法”衔接等工作,配合推进相关事项实施不见面审批。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定期维护。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中,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财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和归档。对部分重要的调查取证,实行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不得提交讨论。
3.加强执法人员和档案管理。组织已有执法证人员和新申领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完成执法证件的更换和申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财政监督检查等 6份案卷进行评查。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管理。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县级预决算报告、项目资金下达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全部按要求在政府信息网公开。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组织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答复格式文本,落实答复前法律审核机制,全年办理信息依申请公开145件。
2.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采购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会计监督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各类工作调研。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件5件,走访率、满意率均达100%。
3.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2020年办理行政应诉0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案件办理。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听证、集体讨论等环节工作,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2020年发生行政复议1件,其中,我局作为被申请人1件,复议结果维持我局决定。规范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全年受理案件6件,不予受理2件,供应商撤回投诉0件。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8次。局党组书记、局长杜洪发同志结合主题教育上专题党课。安排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1次。2020年,开展全县财政系统系列实务培训和专题讲座4场。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培训的内容。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考试。制作宪法宣传展板。参加12.4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学法律活动。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局在全面依法履行财政工作职责,加强财政质量控制,提高财政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认识到,还存在三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新形势下财政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服务政府治理的建设性作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科学理念以及财政制度规范的执行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在财政队伍建设方面,财政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财政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研究并予以改进。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仔细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
建立健全了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财政涉及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强化了内部流程控制。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县财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以依法理财进一步促进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丰都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促进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
1.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和理清政府职能边界相融合。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把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统一起来,深刻介入相关领域体制机制的构建,加大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充分体现承载、约束政府职能边界,妥善平衡和处理好各种关系。
2.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和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监督等财政业务相融合。把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作为重要抓手,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控制债务率,按照政府性债务不同风险层级,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关措施。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做好“三保”工作。
3.推进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相融合。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推进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齐抓共建的风险防范大格局,促进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
(二)强化督导落实,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
1.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财政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制度的质量与水平;重点做好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报送县法制办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力争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前置审查率、备案率100%。制定年度发文计划,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程序要求,拓展审查范围,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
2.继续做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公共财政政策宣传,着重理清政府、市场、社会、个人的边界,保基本、守底线,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
3.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三)突出改革创新,推进财政法治管理能力新的突破
1.加强重大决策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的法定程序。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中,广泛征求、听取社会意见。结合财政“三重一大”事项,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等工作。明确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3.提高法律服务保障能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日常管理、业绩考核、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等机制,建立工作档案,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