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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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都县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县和

标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乡镇(街道)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丰都府办发〔2015〕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丰都县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县和标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乡镇(街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24       

 

丰都县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县和标准化

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乡镇(街道)建设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预警预防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农业气象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和重庆市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建设,提高气象为农服务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形成为生态特色效益农业、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提供有力保障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依托农业气象精细化智能服务平台实现为农业重点服务对象和8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直通式气象为农服务信息。通过标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乡镇(街道)建设,提升农村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形成覆盖面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和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气象防灾减灾信息村级覆盖率达到100%、重大气象灾害乡镇村响应率100%,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例明显下降。

二、建设范围

全县30个乡镇(街道)。

三、建设内容

(一)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区。

按照附件1十有标准,由县气象局牵头实施,力争在2017年底前创建成为市级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县。

(二)标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乡镇。

按照附件2十二有标准,以各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力争在2019年底前30个乡镇(街道)创建成为市级标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乡镇。

四、建设要求

(一)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区。

1. 强化农业部门合作。县农业相关部门联合组建农业气象服务专家团,在条件较好的农业园区联合培育扶持一定数量的农业气象服务示范户,实现部门数据资源共享。

2. 加强乡镇(街道)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加强防灾应急气象工作站运行管理,协调农田气象环境监测系统建设用地,协助完成辖区内农情调查、农业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特色效益农业龙头企业调查等,安装使用农业气象精细化智能服务系统。

3.县气象局加强组织管理。县气象局根据市级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区县创建标准,牵头逐项落实建设任务,积极向市气象局申报,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工作。

(二)标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乡镇。

1. 申报创建。2015-2019年每年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根据《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见附件2),向县气象局申报,填报申报表(见附件3),县气象局根据各乡镇(街道)申报情况向市气象局申报,并积极申请市县财政支持。

2. 验收。2015-2019年每年12月底前,由县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办对气象灾害预警预防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气象局申请组织验收。验收主要采用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市级验收合格后,进行授牌,并推荐优秀单位申请创建国家级气象灾害预警预防示范乡镇。

五、进度安排

2015年完成2个乡镇(街道)的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标准化建设,2016年完成5-10个乡镇(街道)的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标准化建设,2017年完成5-10个乡镇街道的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标准化建设,2018年完成5-8个乡镇街道的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标准化建设,2019年完成剩余所有乡镇(街道)的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标准化建设。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领导落实到位、人员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的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规范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示范引导。县上将南天湖镇、太平坝乡作为建设示范点,南天湖镇、太平坝乡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在县政府应急办、县气象局的指导下,加快试点示范建设,带动全县全面推进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预警预防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确保经费投入。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标准化建设。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气象局要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加强工作考核。县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创建标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防镇街的乡镇(街道)进行工作检查,检查情况纳入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工作管理考评内容。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县气象局的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创建工作进度和信息,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联系人: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徐敏,联系电话:70606836)。

 

附件:1. 丰都县农业气象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2. 丰都县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3. 丰都县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标准化建设申报表

 

附件1

 

丰都县农业气象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一、形成多元融合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组织体系

(一)建立农业气象服务专家团队。县气象、农业、林业、畜牧、应急部门联合组建水稻、玉米、中药材、青花椒、烤烟、畜牧等领域农业气象服务专家团队5-8名成员,建立服务制度,明确服务任务,支持专家团队利用气象信息做好为农服务工作。

(二)培育社会化农业气象服务组织。在太平坝、南天湖等乡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农业园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新型社会化农业服务组织中,扶持和发展一定数量的农业气象服务站、农业气象信息员,通过对其提供技术指导及信息支持,扩大气象农技为农服务覆盖面。

二、建立先进的现代农业气象技术支撑系统

(三)建立满足需要的农业气象观测网络。在农业气象示范基地、粮食主产区等建立农田气象环境监测系统,开展农作物、特色经济作物生长发育和农业气象要素对比观测,为农业气象服务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四)建立农业气象精细化智能服务平台。建立农业气象数据库、专家知识库、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和模型体系,构建精细到镇、专业大户级的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加工和智能服务系统,为农业气象精细化智能服务提供支撑。

(五)建立农业气象环境监测与局部控制服务系统。在农业气象示范基地,依托物联网技术和农业气象技术,建立中药材、青花椒、高山蔬菜等农业气象环境监测系统和局部控制系统,为特色农业产业提供精细化气象环境监测与局部控制服务,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导致的损失,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三、形成广覆盖的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

(六)建立农业气象服务业务化运行体系。建立农用天气预报、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作物关键期以及重大农业气象灾害调查评估、局部农业气象环境监控、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业务,形成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业务体系。

(七)开通直通式服务网络和服务渠道。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农业气象精细化智能服务平台,在乡镇、农业园区、农业大户建立农业气象服务终端,充分利用手机客户端、订制短信、农村广播、电子显示屏、QQ群等渠道为农户提供多样化的农业气象服务。

(八)形成示范带动和广泛受益的服务机制。在农业园区,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部门联系培育一定数量农业气象服务示范户,建立一定数量的服务示范田或示范基地,形成有效的农业气象服务推广机制,发挥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直通式气象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形成政府支持的农业气象工作机制

(九)建立政府支持的农业气象工作机制。县政府将农业气象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与政府应急、农业农村工作统筹安排,予以稳定的资金保障。

(十)形成部门合作为农服务机制。建立气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民政、旅游、交通等部门合作机制,建立部门数据资源共享系统,推进数据资源、服务基础设施、基层为农服务体系等共享。

 

附件2

 

丰都县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

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一、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预防责任体系

(一)建立健全乡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相关乡镇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会议,以签订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各村社和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的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主体责任。(验收成果:相关文件、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书)

(二)规范设立乡镇防灾应急气象工作站。按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要求,在乡镇(街道)应急办设立防灾应急气象工作站,建立运行管理制度流程,文件明确站长和1-2名协理员,负责预警应急日常工作和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验收成果:文件、照片带说明)

(三)健全气象信息员队伍。相关乡镇以文件方式明确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水库防汛报汛员、地质灾害群防员、民政报灾员、中小学校校长及安全员、气象灾害敏感单位负责人兼任气象信息员,明确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气象灾情收集、灾害群测群防等责任。乡镇每年至少开展防灾减灾培训1次,提高信息员防灾应急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信息员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验收成果:文件、照片带说明)

二、建立重点区域全覆盖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

(四)建立专群结合的气象灾害监测预防网络。相关乡镇在主要自然灾害易发区、重大危险源、灾害敏感单位,落实1名监测人员。在县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乡镇(街道)配套建立自动气象站等专业监测设施,落实专人协助做好安保管理,实现对灾害的监测和及时预警。(验收成果:表格)

(五)有人影作业炮站的乡镇在县人影指挥办的指导下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站。管理辖区内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施设备、炮站、负责组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在县人影办的技术指导下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验收成果:表格、作业记录)

三、建立全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六)完善乡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将更新的乡镇负责人、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各类防灾责任人手机号码自行录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同时报送县气象局备份,实现预警短信防灾减灾责任人全覆盖。(验收成果:表格)

(七)完善农村预警广播及多渠道发布网络。加强农村广播运行维护管理,及时通过广播发布预警信息,实现预警广播村级全覆盖。在重点场所建立预警显示屏,实现预警信息在城镇社区、企业、学校、公众场所全覆盖。(验收成果:表格、图片)

四、建立全面应对的风险与应急管理机制

(八)编制乡镇气象灾害风险地图。相关乡镇组织村社人员对辖区山洪地质灾害、干旱易发区、森林火灾易发区、重大危险源、重大农业气象灾害进行风险普查,绘制灾害风险地图,标明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灾害影响的范围、紧急转移路线、防灾减灾资源等信息,将风险数据信息交由县气象局纳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管理。(验收成果:辖区灾害风险表、灾害风险图带标注)

(九)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乡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手册;村社、学校以及煤矿等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制定应急行动计划,明确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组织领导、负责人员联系方式、风险隐患点分布、需转移安置的特殊人员、紧急转移路线、避灾点等。每年汛期前至少开展应急演练1次。(验收成果:文件、手册、照片带说明)

(十)强化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相关乡镇应急气象工作站建立完善预警信息接收、处置、发布、信息上报工作制度。预警终端24小时在线,及时接收、处置预警信息;及时通过终端上报重大预警信息处置情况、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灾情信息,实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响应率100%。(验收成果:值班记录、平台通报)

(十一)建立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体系。在相关乡镇、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防灾减灾科普长廊(窗),张贴防灾减灾知识、农用天气预报和其他气象服务信息。制作气象科普展板做好国家防灾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周等重点时段的宣传。编制《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指南》等实用手册发放到村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验收成果:照片带说明、展板、手册)

(十二)完善备灾和救灾物资储备。在县级有关部门指导下,相关乡镇、村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室),配备救援工具(铁锹、担架、灭火器等)、呼叫设备(大喇叭、手摇报警器等)、照明工具(手电筒、应急灯等)和生活类物资(棉衣被、食品、饮用水等)等必要的应急物资。(验收成果:清单表格,照片等)

 

附件3

 

丰都县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

标准化建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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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签章)

县气象局初审意见:

 

 

分管领导: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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