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区及部分集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的通知
丰都府办发〔2017〕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化解学校“大班额”,保障青少年受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和《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渝教基发〔2016〕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义务教育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位数量、交通状况以及招生数据预测,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城区及部分集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丰都中学融智分校
丰都中学融智分校是县政府新办的公办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现龙城小学校址)。小学招收三合街道乌龙居委、龙河东组团区域内,以及原马鞍山村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户的适龄儿童,可以招收部分实验小学、丰都一校、名山街道中心校在读小学生;初中招收三合街道乌龙居委、龙河东组团,以及原马鞍山村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户和城内小学部分毕业生、本校小学毕业生。
二、丰都第二中学校琢成分校
丰都第二中学校琢成分校是县政府新办的义务教育学校(现高家镇中学新校址)。招收高家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适量招收龙孔镇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丰都县水天坪学校
丰都县水天坪学校是由兴义镇中学、水天坪小学现有师生整体调入组建成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现水天坪小学校址)。小学招收兴义镇长沙居委,以及水天坪工业园区户籍、占地移民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兴义镇以及水天坪工业园区户籍、占地移民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四、丰都实验小学
平都西路居委、平都中路居委、滨江西路居委、滨江中路居委、南天湖西路居委、南天湖中路居委(邮政宿舍—气象局—财政局—林业局宿舍后坎西)原招收区域不变,新增招收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小区适龄儿童。
五、丰都一校
雪玉路居委、南天湖东路居委、平都东路居委南区(平都大道以南)、南天湖中路居委(邮政宿舍—气象局—财政局—林业局宿舍后坎以东)原招收区域不变,可招收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小区适龄儿童。
六、丰都滨江小学
滨江东路居委、平都东路居委北区(平都大道以北)原招收区域不变,可招收滨江中路居委、平都东路居委南区域(平都大道以南)适龄儿童。
七、平都中学
雪玉路居委、平都东路居委、滨江东路居委、南天湖东路居委、平都中路居委、南天湖中路居委、南天湖西路居委、滨江中路居委、平都西路居委(世平路以东)原招收区域不变,可招收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八、丰都滨江中学
滨江西路居委、平都西路居委(世平路以西部分)原招收区域不变,可招收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小区、滨江中路居委、平都中路居委的小学毕业生。
九、丰都实验中学南岸校区
招收实验小学、滨江小学、丰都一校小学毕业生。
十、丰都中学、丰都第二中学校、县职教中心
不再招收初中新生。
十一、丰都第三中学校
可招收社坛镇、仁沙镇、保合镇、兴龙镇小学毕业生。
十二、全县其他中小学校
原招生区域不变,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新县城城区及部分乡镇招生区域划分调整和学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县教委和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执行“六不准”要求(即不准提前招生、不准擅自跨区域超范围招生、不准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不准举行和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不准择校乱收费,不准收取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切实搞好调查摸底,认真制定学生入学方案,确保如期顺利开学。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学生入学稳控工作。县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入学工作,认真向家长和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和说服动员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情况,由县教委依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区域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县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