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森林防火禁火令》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当前,我县已进入夏防关键时期,气温升高,空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丰都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发布了 2025 年禁火令。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森林防火条例》
(三)《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禁火期限
禁火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10月10日止。在此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高度戒备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需严格遵守禁火规定,以降低森林火灾发生风险。
(二)划定禁火区域
禁火区域涵盖全县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 100 米范围内。
(三)细化防火具体要求
1.严禁野外用火行为: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具体包括: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等;烧香、点烛、烧纸钱等;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杂草、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采取生火、点灯、拉电网、放鞭炮等方式驱赶野猪等野兽,以及从事有可能引发火灾的施工作业;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这些规定旨在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减少火灾隐患。
2.加强政府及有关单位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的检查巡查和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加强林区内寺庙、公墓、坟头等祭祀场所和入山路口、人口密集林区、森林旅游景点、林农交错地带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隐患排查。同时,认真落实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的监管措施,深入落实 “十户联防” 机制和早期火情 “135” 处理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林区内输电线路、变电站、通讯线路、输气管道、易燃易爆物品贮存仓库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履行好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
3.规范进山入林管理:进山入林的所有车辆和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点的登记检查,严格落实扫码进入林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检查,并且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4.严格违法处罚措施: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及《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条款及法律法规,从严予以处罚。构成违法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应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公安、林业、应急等部门报告(森林防火报警电话:023 - 70728119)。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构建森林防火的坚固防线。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