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丰都县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办法》(丰都府办发〔2019〕9号)的解读(后附原文件)

日期:2019-05-29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和“繁荣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近年来,我县文艺创作不断繁荣,为宣传推荐丰都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提升我县文艺作品影响,营造文艺创作的浓郁氛围,顺应新时期文艺创作要求,出台扶持办法,必将在繁荣文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依据。市委党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2017年起,将“奖励扶持文艺创作”纳入区县党委考核指标,要求区县出台有关文艺创作奖励扶持办法、落实奖励扶持专项资金。市文联于2018年1月25日下发了《关于区县党建带群建考核事宜的通知》,明确“主要考核把文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考评体系以及奖励扶贫文艺创作两项指标”。

二、文件制定过程

2018年1月以来,县文联牵头对2017年形成的《丰都县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组织各文艺协会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讨论,形成了《丰都县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3月19日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市驻丰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2018年3月27日,县文联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组织各文艺协会负责人、创作骨干、有关文化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讨论,同时,根据县级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对该办法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共六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有3条,主要明确了出台办法的目的、指导思想和经费渠道。

第二章,扶持对象。除了丰都籍对象外,也鼓励非丰都籍文艺家创作丰都元素和题材的作品。

     第三章,扶持范围和条件。主要有两类,一是原创扶持:在县委、县政府主办的文化文艺活动中获奖以及围绕全县乡村文化振兴、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创作的优秀文艺作品;二是配套扶持:作品在市(省)级以上平台获奖、展演、发表、出版及取得其他成果。 通过这两类扶持,一方面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创作文艺作品,繁荣我县文艺。另一方面,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市级以上平台的展示展赛活动,促进精品创作,形成既有数量也有质量,既有高原又有高峰的生动局面。

其中,原创扶持的类别主要是按照我县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容进行的,分为六个方面。一是在县委、县政府主办的文化文艺活动中获得一等奖以上。二是围绕我县乡村文化振兴、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创作的优秀文艺作品。三是打造市级乡村文学基地、市级文艺创作基地。四是组织戏曲进乡村、校园,编印戏曲知识普及读本,制作经典曲目光盘。五是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等文艺进基层活动。六是开展诗词进乡村、作家书架进乡村,开展乡村文艺辅导、文艺讲堂等活动。

配套扶持,主要分为获奖、展演、发表、出版及取得其他成果五个方面,每个类别再设等次。这样设置,便于评选时操作,减少争议。

扶持金额,主要参照周边区县中等扶持标准设置的。

第四章,申报要求。一是时间上,一年一次。二是提供资料上,要原件和复印件。三是多人创作的,按作品算。

第五章,评审程序。设立丰都县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委会下设评审专家库。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联,并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办法》中没有列出和对应条款的作品由审委会商定。二是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三是本办法不适用于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出版物以及主办的相关活动。

同时,《办法》设立了附件,对扶持具体内容和标准做了详细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