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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6-000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3-05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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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3-05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中国共产党丰都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推进社会工作领域改革工作。

2.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相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基层智治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5.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7.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丰都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本级是县委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基层治理科、“两企三新”党建科(行业协会商会科)、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科。现有职工总数8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69.59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9.5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1.8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6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9.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4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592025年增加7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6万元2025年增加48.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时的人员比2025年要多2人导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1.53万元2025年增加22.8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市级专项资金45.00万元,县级项目资金减少22.1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

中国共产党丰都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中国共产党丰都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0.80万元,全部是公务接待费0.80万元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中国共产党丰都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34万元比上年增加6.0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政府采购情况。中国共产党丰都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共1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261.53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251231,本部门预算单位无车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马俊伟,联系方式:023-7062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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