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5-0002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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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5 |
丰都县信访办公室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信访办公室(本级):1.组织实施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稳定工作。2.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网上信访,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向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领导、县政府领导及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4.协调处理我县跨乡镇(街道)、跨部门和涉及县外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县委、县政府的群众集访和异常信访事件、突发信访事件。5.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掌握全县信访稳定动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选、上报、反馈,为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突出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7.负责指导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究和参与处理影响全县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和汇报工作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与主管单位、属地单位和事权单位共同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共同发挥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8.监督检查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维护群众利益;对重要信访案件实施监督和责任调查,对损害群众利益或对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工作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的,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或建议。9.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负责信访复查事项的处理,监督复查复核决定的执行。10.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到市进京做好上访人员劝返工作。11.组织协调涉及多个部门或跨区域的突出信访问题的研究解决。12.负责人民群众建议的收集、征集、评比、鼓励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纳应用合理化人民建议。13.加强全县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组织实施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指导信访干部办公自动化建设。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全县人民来信来访和中、市、县三地涉我县维稳等工作。
丰都县信访办公室负责收集、掌握、分析、研判信访稳定信息;负责信访专线电话和网上信访的办理;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和劝返工作;负责组织、督查、指导干部下访群众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和信访维稳联动专网的建设、维护及值班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主管部门丰都县信访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丰都县信访办公室(本级)为二级预算单位,正科级,内设综合科、信访稳定科、督查复查科这3个职能科室,核定机关编制8个,现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共7人。
丰都县信访信息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正科级,设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信息科、来访接待科、网上信访科和群众工作督查科。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8名,目前在编人员18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9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1.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4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1.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9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9.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1.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1.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07万元,比2024年增加71.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78万元,比2024年增加4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5.29万元,比2024年增加30.01万元,主要原因是维稳任务增加等,主要用于中央、市、县维稳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与2024年持平。因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4年持平。因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60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9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维稳任务增加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1.01万元,比上年增加3.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增加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205.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郎林,电话:023-7060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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