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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丰都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红十字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县广大困难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引导红十字会员、红十字志愿者、工作人员和广大困难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弘扬传统美德和人道奉献精神,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和精神推动力。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红十字事业与以民生改善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结合起来,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红十字会所能的人道领域找准位置,有效发力,不断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4.强化红十字会工作主阵地建设,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按照上级红十字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围绕人道救助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困难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学校、社区、家庭为主阵地,在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组织建设、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国际人道救援及交流等领域,切实提高红十字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和最易受损害群众的利益,当好党和政府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5.发挥好红十字会作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组成部分在民间外交领域的独特优势,在开展友好交流、参加国际会议、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开展的红十字人道合作中,创造更加完善和灵活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间外交的重要作用。

6.积极主动做好疾病应急救助、红十字儿童大病救助等适合红十字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7.拓展红十字会的工作覆盖面。组织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及知识竞赛、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推进红十字示范学校建设和典型经验宣传,切实培养青少年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8.拓展红十字会的组织覆盖面。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新组织,发展新会员,不断增强红十字队伍,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红十字会是一级预算单位,机关事业编制3名。其中:专职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8.6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人员1人及丰都县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等经费拨款减少38.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2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5元,卫生健康支出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6.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8.2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1万元,比2023年减少3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1万元,比2023年减少28.2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人员1人,项目支出18.8万元,比2023年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丰都县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等经费拨款。

丰都县红十字会部门2023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18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持平;公务接待费0.18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5万元,比上年减少3.26万元,主要原因调出1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共3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小辉    联系方式023-7071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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