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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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中国共产党丰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纪委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县监委的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丰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行政单位1个,与丰都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下设正科级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丰都县廉政教育中心。
1、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18个部室。设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设县监委派出监察室6个。同时县委巡察办公室及县委五个巡察组纳入本单位预算,机构编制150名,现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28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17名。
2、丰都县廉政教育中心,机构编制13名,内设综合科、信息技术保障科、督查督办科、宣传教育科(巡察事务科)四个科室。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现有工作人员10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7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76.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34.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686.39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47.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7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34.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86.3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7.8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6.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6.86万元,比2022年增加83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4.98万元,比2022年增加686.3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1.88万元,比2022年增加147.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委巡察经费等增加,主要用于执纪审查调查及留置、开展巡察、廉政教育中心运行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3万元,比2022年减少3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万元,比2022年减少5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中重复预算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根据编制内实有车辆编制定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2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原有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磨损较重,维修费用较高,长期用于公务出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处置更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0.78万元,比上年减少110.1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重复预算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5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401.8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6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曦 联系方式:023-70605661